投書:「錦旗哥」送「倒黨」給無錫政府

【新唐人2013年1月2日訊】周力給無錫政府法院贈送倒「黨」錦旗是基於以下事實:

1. 周力從2009年以來投訴舉報美國獨資企業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從2004年至今違反中國和江蘇省的勞動法律法規中有關考勤制度的規定,從 2006年至今違反中國和江蘇省的勞動法律法規中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嚴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無錫市人民政府新區管理委員 會不僅對周力的投訴舉報全部違法撤銷立案,拒絕對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反而以對該違法企業作出違法行政許可的方式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的違法 利益, 時間長達五年之久。周力在2010年2月,8月將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無錫市人民政府新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人事局分別起訴至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和 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但兩案至今未被依法受理。2010年上述企業和政府部門的違法事實又經《現代快報》,《法制日報》,《人民日報》等媒體對 不為人民服務錦旗事件的報道作了部分披露, 由於無錫市人民政府新區管理委員會宣傳部極力掩蓋真相併且向《現代快報》,《人民日報》,中國新聞社等媒體誹謗周力「提供虛假學歷」,抹黑投訴舉報人,導 致媒體披露信息不全面,輿論監督不到位,問題至今沒有解決,企業和政府仍在違法。

2. 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力2009年11月訴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對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不定時工作 制行政許可違法無效案連續三年出了三個枉法裁判的裁定書,以被告的行政行為對周力不產生實際影響的錯誤理由裁定周力不具備行政訴訟原告資格,駁回周力的起 訴。 2012年12月周力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第二次再審,請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審這一事實清楚,法律關係簡單的行政案件。

3.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至今未再審周力的一個勞動爭議案件。周力2008年8月就與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的一個勞動爭議案向無錫市新區勞動爭議仲 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無錫市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2009年3月裁決駁回周力的申請。 周力訴至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后被法院2009年3月一審駁回。 周力上訴並提供了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的新的證據后又被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枉法駁回。2011年5月,6月周力兩次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案。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對周力作了該案的法律釋明,周力表示該案是錯案必須再審。但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至今也沒有通知周力再審該案。

4. 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11年6月至今違法不受理周力訴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案。周力2009年5月和7月分別向無錫 市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了對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的兩個勞動爭議案。無錫市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兩案均逾期未作出裁決。 周力2009年10月將兩案起訴至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對其中一案於2010年7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通用電 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支付周力解除勞動關係補償金和竟業限制補償金共五萬余元。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未上訴並在判決書生效后履行了判 決。 另一案由於涉及到加班工資,而依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企業經過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可以不執行有關加班工資規定,不支付加班費。所以該勞動爭 議案依賴於周力向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起訴的訴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對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不定時工作制行政許可違法無效案 的結果。 出於慎重,周力決定將該勞動爭議案反覆撤回然後重新起訴,目的是等待行政訴訟的結果的同時確保不在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上遭受損失。 2011年3月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力訴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 對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不定時工作制行政許可違法無效案作出二審生效的錯案裁定后,周力一邊開始申請再審,一邊為了避免出現將行政訴訟錯案作 為勞動爭議案件定案依據,導致錯案積累的情況,繼續採取將勞動爭議案件撤回后重新起訴的做法,一邊等待行政訴訟再審糾正錯案,一邊維持勞動爭議案件的時 效。 周力的上述訴訟策略完全是在正當行使周力的訴訟權利。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卻從2011年6月開始違法不受理周力訴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 有限公司的勞動爭議案。

5.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違法不受理周力訴人民日報社,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的名譽損害賠償案。人民日報社2010年11月30日在《人民日報》發表題為《「錦 旗哥」告完公司告政府 學歷被指造假,因而辭去工作》的報道。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30日在人民網發表題為《人民調查:"錦旗哥"上書"不為人民服務"九成網友 支持》的報道。報道中稱周力為「造假哥」。周力學歷為華中理工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本科畢業,工學學士學位,並曾在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攻讀分子生物學專業碩 士研究生和在美國羅切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Rochester)攻讀分子生物物理和結構生物化學專業博士研究生。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對軟體工程師職位的要求是本科以上學歷,計算機, 電子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周力在與通用電氣醫療系統(中國)有限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前如實向通用公司說明了周力的學歷情況,並 應通用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周力的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所謂「提供虛假學歷」純屬無事生非的誹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侵權 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 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將「侵權行為地」,解釋為「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 答》中將名譽權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地」,也解釋為「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人 民法院受理這類案件時,受侵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住所地,可以認定為侵權結果發生地」。依據以上法律規定,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對於周力起訴人民日 報社,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的名譽損害賠償案具有管轄權。周力2012年6月,11月 三次向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對人民日報社,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名譽損害賠償訴訟。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不僅不依法受理反而指使法警對原告採取強制措施 予以約束,臨時收繳原告手機兩部和存儲卡一張,並實施毆打,扣押手機後方才釋放。手機被扣押期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將兩隻手機恢復了出廠設置,並格式化 了手機機身存儲和存儲卡。周力手機和存儲卡上的數據屬於受《民法通則》第75條保護的原告的合法財產,同時又屬於受..

《民法通則》第75條保護的原告的合法財產,同時又屬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66條規定保護的通信秘密。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的行為違反了法發〔2007〕7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範(試行)》的規定,嚴重侵犯了周力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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