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國家暴力與歷史記憶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訊】下個學期,我要在清華大學開一門新課,題目是「國家暴力與歷史記憶—以中國為例」。開這門課程,當然是希望對於國家暴力百年來對於中國歷史的形塑能夠進行一番梳理,並對於歷史記憶是如何呈現這樣的形塑進行一些分析。雖然這門課程的內容主要是以中國大陸的歷史為主,但是作為參考和借鑒,臺灣過去的白色恐怖的歷史顯然也會引進到授課內容上來。

而如果考察國民黨與共產黨國家暴力的理論和實踐的話,我們都知道,兩個黨其實共用一位老師,那就是列寧的蘇聯共產黨的經驗。可是外界不是很清楚的是,作為傳授經驗的一方,蘇共和列寧的暴力程度和思想令人瞠目結舌。我是回到歷史資料中,才發現這一點的。

例如,1891-1892年,蘇聯伏爾加地區發生大飢荒,全國上下都呼籲政府賑災,而列寧居然在黨內表示反對,他的理由殘酷而又冷血:他認為,這樣可以讓擴大的飢荒摧毀舊農村的經濟,然後鋪上通往社會主義的道路。列寧的這種鐵血性格還充分反映在他對待富農的消滅政策上。他曾在1918年8月發出一項是給潘薩(Penza)省高級黨工的秘密指示:「發生在五個富農地區的騷動即將面臨無情的鎮壓,這正是全面性革命所需要的,因為與富農之間的最後決定性的戰役正到處進行中。一下便是我要大家一起來做的:一。吊死一百個以上的富農,有錢人及吸血蟲;二。把他們的名字公佈周知;三。徵收他們所有的財產;四。每天都要殺雞儆猴,而且一定要讓數百里之內的民眾都看到,並因此而戰慄,同時得高喊:他們都被吊死了,而且我們將吊死所有富農與吸血蟲。」 在恐怖時期頂點,政治局甚至分配「額度」給員警機構,要求後者槍決其管轄區域內若干比例的人口。

後來我們看到毛澤東在中國發動的歷次政治整肅和清洗中主要的一個手法,就是下達指標要求各級黨委務必完成,不能完成的就視為怠惰或者甚至是對黨不忠誠,也會受到整肅。而且,在中國的國家暴力中,很重視大張旗鼓這樣的做法,暴力務必要讓群眾看到,這完全是用國家暴力來對人民進行恐嚇。這一套做法,完全是從蘇聯學來的。

對於列寧來說,暴力是維持政權的必要,人命不在考慮之列。然而,暴力如果確實有效,那天下的暴君統治早就千秋萬代了。而為什麽這樣嚴酷的暴力統治最後也會土崩瓦解呢?原因很簡單,暴政最後都會面對他們無法克制的障礙,那就是時間。

列寧曾經引用馬基雅維裏(Machiavelli)的話:「加入為實踐某種特定政治目的而必須使用一定的暴力的話,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全力為之,因為群眾是無法忍受長時間暴力的。」說明他其實也知道暴力固然有效,但是有效期是有時間限制的。

而一旦暴力這副毒藥的有效期過期,人民心中壓抑的怨恨就會反噬掉暴君,這一點也是歷史反復證明的。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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