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進步 菲禁止政府隨意押人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訊】(中央社馬尼拉22日法新電)菲律賓總統府女發言人今天說,菲律賓已經通過重要立法,禁止政府機構的綁架行為。人權團體對此表示讚揚。

根據新通過的法律,「強制失蹤」將與一般綁架案件分開處理,違法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所謂「強制失蹤」是指安全單位強行押走民眾的行為,對象通常是反政府活躍人士或批評政府的人。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歡迎這項新法,稱它是「亞洲創舉,而且是終止這項侵犯人權可怕行為的重要里程碑」。

根據新法,軍方不得再援引「戰鬥順序」羈押民眾。所謂的「戰鬥順序」是1份疑似共產黨叛亂份子的名單。

新法也禁止設立祕密拘留設施,並授權政府「經常對所有收容機構進行突擊檢查」。

人權團體人民權利促進聯盟(Karapatan)網站說,艾奎諾三世在2010年7月上任以來,這個聯盟紀錄了12起「強制失蹤」案件,前總統雅羅育任內有2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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