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以襲加薩記者違法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加薩20日路透電)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今天表示,以色列上月攻擊加薩(Gaza),殺害巴勒斯坦2名記者,並攻擊媒體設施,這些舉動違反戰爭法。

上月20日,以色列發動空襲,巴勒斯坦哈瑪斯(Hamas)經營的艾格撒電視台(al-Aqsa TV)旗下2名攝影記者在車上遇害。

以色列飛機也轟炸一個高樓區,區內有許多加薩當地和國際媒體辦公室。以色列表示,當時是針對通訊基礎設施及好戰分子發動攻擊。

根據總部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發布的聲明,人權觀察中東分部主任衛茲森(Sarah Leah Witson)表示:「以色列指稱一名記者是戰士,一家電視台是指揮中心,但是這些事不是以色列說了就算。」

衛茲森表示:「幫哈瑪斯說好話的記者,或是那些贊同攻擊以色列的電視台,他們可能從事宣傳,但這不意味他們就是戰爭法之下合法的攻擊目標。」

人權觀察表示,3棟有媒體進駐的大樓遭受攻擊,至少10名媒體從業人員受傷,另有1名住在其中1棟大樓對面的2歲男童無辜喪命。(譯者:中央社林亭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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