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任命之戰主角羅伯特•伯克逝世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天一綜合報導)美東時間12月19日,前聯邦法院法官保守派法學泰斗羅伯特•伯克(Robert Bork)在弗吉尼亞的家中去世,享年85歲。

伯克在法律界打滾一生,曾先後為尼克鬆和里根政府效力,擔任過美國政府總檢察長、代理司法部長、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法官。水門事件發生時,時任總檢察長的伯克接到尼克鬆總統的指示,勒令辭退正在調查醜聞的特別檢察官阿奇博爾德•考克斯(Archibald Cox),而後正副司法部長也相繼被迫辭職。這就是著名的「周六夜晚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

1987年,里根總統提名伯克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但由於伯克的偏激右翼思想而遭到參議院的強烈反對,提名爭論一度如火如荼。

最終,里根對伯克的提名以42比58被否決,兩位民主党參議員投出贊成票、六位共和党參議員投出反對票。這使里根不得不轉而提名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安東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結果參議院全票通過。有趣的是,肯尼迪後來成為了最高法院中最搖擺不定的大法官。

2002年,「去伯克」(to bork)一詞被收入牛津英語大詞典,意為「通過系統化的詆毀,特別是使用媒體,阻撓某人獲得公共部門的職位。」

伯克對CNN新聞說:「我的名字成為了一個動詞,我把這看作是『不朽』的一種形式。」

民主黨之所以反對伯克,是因為他強力倡導的憲法「原意論」。根據伯克的理論,美國憲法應該完全通過作者的原意來解讀,無論時代背景是否發生變化。

例如,由於憲法起草者們沒有提到「隱私」(Privacy),所以伯克在Griswold v. Connecticut一案中支持州政府擁有禁止已婚夫婦購買避孕用品的權力。另外,伯克在聽證會上承認自己會逆轉民權運動中最高法院對黑人平等做出的裁決。他還認為憲法並沒有給予公民完全的言論自由。

在參議員們爭論對伯克的提名時,麻省民主党參議員愛德華•肯尼迪(Edward Kennedy,遇刺總統約翰•肯尼迪的弟弟)發表了一番著名的講話:「羅伯特•伯克的美國是一個女性被逼偷著去墮胎、黑人在午餐桌上被隔離、兇猛的警察有權力在半夜破門進入公民家庭、學生們不能被教導進化論、以及作家和藝術家會被政府審查的土地。」

提名遭到否決后,伯克辭去了上訴法院法官的職務,轉而進入私人律師事務所,繼續著自己的研究和政論工作。在近年來的大法官提名和對柯林頓總統的彈劾案中,伯克都常在電視上露面評論。

2005年,伯克曾領導保守派極力反對布希總統對白宮顧問哈里特•邁耶斯(Harriet Miers)的大法官提名。這個位置後來被義大利裔法官薩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獲得。

2012年美國大選,伯克加入了羅姆尼的選舉陣營,擔任羅姆尼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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