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烹貓案 被告稱為報復

【新唐人2012年1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巿18日電)板檢今天首次借提涉嫌微波烹貓的被告鄭姓男子,他在應訊時表示,為了報復室友不肯歸還房屋押金,才會出此下策報復室友。

板橋地檢署今天首次從台北監獄借提鄭男,他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並聲稱為了想報復二房東兼室友的陳男。

鄭男表示,先前因竊盜案件遭判刑3月定讞,他想在服刑前領回房租押金,但遭陳男拒絕。

鄭男說,陳當時回應要依照租屋契約履行,合約終止後才能歸還押金,他才會將鄭姓飼主的貓烹煮後丟到陳男房間,藉此報復陳男。

板檢在12月14日首度傳喚鄭姓飼主及陳姓室友,調查男子犯案過程,當時鄭男主動帶著微波爐到庭。他向檢察官表示,至今微波爐裡仍是黏著許多貓毛,已不堪使用,也沒人敢用。檢方訊後,將2人請回。

檢方表示,全案將朝違反動物保護法及毀損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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