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開庭 司改籲重大案比照

【新唐人2012年12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日電)最高法院今天開吳敏誠殺人案準備程序庭。民間司改會說,除了死刑案件,其他重大法律爭議案件也應多行言詞辯論庭。

吳敏誠民國82年間殺死女友服刑出獄後,又不滿另一名女友分手,在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當街槍殺對方,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以殺人罪判處吳敏誠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開吳敏誠殺人案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吳燦整理全案爭議點給檢察官江明蒼及辯護律師尤伯祥等人,月底前辯論。

吳燦指出3項爭點,第一,國家「禁反言」、上訴「具體理由」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關聯;第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相關條文與死刑判決的連結;第三,刑法第57條量刑因素與死刑的量定。

司改會指出,量刑所需考量的因素很多,刑期越重,量處的程序應越加精緻,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司改會說,樂見最高法院宣示此後死刑判決均應言詞辯論,但更期許除了死刑案件之外,其它重大法律爭議案件,也應多行言詞辯論庭,最高法院應常態性開庭

司改會指出,準備庭整體過程仍呈生疏。例如,辯論程序僅初步草擬,尚未有規則且被告尚未確定應否傳喚到庭。另外,一、二審未行量刑調查與量刑辯論,是否違法以及是否傳喚專家鑑定人等,都可能讓言詞辯論的效果打折扣,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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