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 前彰縣建設處長遭起訴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8日電)前彰化縣建設處處長黃哲崇利用高爾夫球場申請雜項執照的機會,向業者索賄98萬元,今天遭檢方起訴。

根據彰化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民國96年,黃哲崇在處理1件高爾夫球場雜項執照申請案時,擔任審查小組召集人的黃哲崇明知雜項執照已獲得審議委員同意核發,卻仍威脅勒索業者。

檢方查出,黃哲崇以高爾夫球場未取得聯外道路水土保持許可為由,故意退回核發雜項執照的公文,事後再利用和業者打高爾夫的機會,向業者稱岳父種了300株真柏,要求業者以1株新台幣3萬元買下真柏。

檢方起訴書指出,雙方原先約定購買48株真柏,總價為144萬元;民國96年10月,業者先付了50萬元後,剩下的錢押著不付,黃哲崇一再催促業者,業者於是又在民國97年5月付48萬元。

而黃哲崇在民國97年5月另涉及1起核發電玩店執照弊案,黃哲崇得知自己可能去職,主動開支票,退還已向業者收取的98萬元。

黃哲崇在接受檢方偵訊時否認向高爾夫球場業者收賄,黃哲崇的岳父也說只是和業者進行樹木買賣,但檢察官認為2人說詞卸責,依貪污罪將黃哲崇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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