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視聽器材惹議 國防部釋疑

【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7日電)國防部今天說,採購國軍政教視聽器材液晶電視案確遵契約規範辦理,並依公平、公正、公開方式辦理。

針對電子媒體報導「採購政教視聽器材液晶電視疑有弊端」一事,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廠商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國防部說,本案是經由官兵代表實施廠牌意見調查,前3名順序分別為奇美、三洋、聲寶公司,做為後續比價、訂購參考,若因供貨狀況或其他因素無法配合,即由下一順位廠牌遞補。

國防部指出,本案原以奇美做為優先採購標的,依「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須徵詢2家以上廠商優惠條件規定實施比價,經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網站查詢立約商,共4家報價,並辦理比價作業,由最優惠條件新其國際有限公司承作,並依法簽定合約。

軍方說,後續因承商無法於契約期限前報驗,正式函文申請展延事宜,為避免影響年底前完成交貨、配送事宜,依台銀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規定,逾期達10日得改訂其他廠牌。經向共契立約商查詢,第2順位(三洋)供貨不足,於是由第3順位廠牌(聲寶)遞補,都依相關規定辦理。

軍方指出,本案預算編列新台幣5053萬5000元整,目前與承商青島國際有限公司簽訂契約,總金額5032萬6500元,絕無報導所稱自砍經費情事。

國防部表示,選定聲寶立約商過程,是在台銀共同供應契約網站遴選滿意度較高的合法立約商,共有全國電器公司、青島、大成電器公司等3家報價,實施比價作業,由青島提供最優惠條件承作,全程都依規定辦理,並無指定立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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