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資到位 才可享優惠條件

【新唐人2012年11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6日電)「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11月啟動,經濟部工業局今天表示,台商回台投資需完全到位後,再經申請才可適用提高外勞核配比例等優惠條件。

依據行政院規劃,台商回台投資案可增額進用15%或20%外勞,免繳5年外加就業安定費,期滿後回歸3K五級制;不過,最高進用比率仍維持不能超過40%。

工業局官員表示,現已開始受理台商申請,最近已接獲廠商洽詢。

官員說,待廠商提出申請後,會先由業務同仁進行審查,時間約 1星期,待累積一定案件或視情況不定期召開聯審會議審查。

官員指出,經工業局召開的聯審會議審查通過後,將核發台商資格認定書(核備函),廠商取得核備函後,即可進行投資。

官員說,待廠商蓋廠、購置機器設備等所有投資到位後,才可向工業局申請審查提高外勞核配比例。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