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情婦殺妻女 男判死刑

【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1名張姓男子受情婦教唆,以乙醚迷昏妻子及2名女兒,再開瓦斯致3人中毒身亡,高院更四審今天就張男殺死2名幼女部分判死刑。

判決書指出,原與蔡姓妻子育有2名幼女的張男,在網路上結識已婚的蘇姓女子,兩人發生婚外情,張男於民國94年間搬離妻子汐止住處。

由於張男遲遲未與妻子離婚,且蔡女94年5月間曾致電蘇女丈夫,指張男與蘇女被她抓姦在床,要求蘇女丈夫管好妻子,導致蘇女心生不滿,慫恿張男下手殺害蔡女。

判決書指出,張男在情婦慫恿下,95年4月10日晚間先以繩梯從頂樓攀降至妻子住處,以乙醚迷昏睡夢中的妻子,當時12歲及9歲的女兒在過程中驚醒,張男為免事跡敗露,再迷昏女兒,並開啟瓦斯讓3人瓦斯中毒身亡,將現場布置成意外。

檢警發現,張男在行凶時,邊作案邊用手機與蘇女聯繫,作現場直播,時間長達1個多小時。

母女3人屍體被發現後,警方一度以為是母親攜女開瓦斯自殺案,但檢警驗屍後,發現死者鼻嘴有悶縊外傷,並在死者血液中驗出乙醚,查出張、蘇2人犯行。

張男殺死妻子部分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最高法院將張男殺死2名幼女部分發回更四審。

高院更四審今天就張男殺死2名幼女部分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