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漲 陳(沖):調免稅額減負擔

【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6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所得稅法規定若物價變動超過3%,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可調整,財政部已作業中,將可減輕民眾負擔。

財政部昨天表示,近年物價上漲累積幅度超過3%,將公告調高102年度綜合所得稅4大扣免額及課稅級距,103年報稅時可減輕負擔。

陳(沖)上午到立法院院會備詢,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98年11月所得稅法曾修定,如果物價變動率超過3%,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就可進行調整,上一次調整是3年前,「3年前到現在物價變動率超過3%,這是一個自動調整的項目」。

他指出,財政部已在進行相關作業,可能在近日內宣布,「在明年開始,也就是後年申報的時候,可能在所得稅寬減額、免稅額方面會有些變化,這樣稅收會減少,民眾負擔也會減輕」。

對於未來是否還有減稅措施,陳(沖)說:「應該不會吧」;他強調,台灣租稅負擔率已經相當低了,「我們目前看到的數字應該是全世界租稅負擔率最低的國家,還是希望有穩健的財政支持國家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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