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電玩花光錢 男搶皮包被逮

【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苗栗縣32歲男子在電子遊藝場花光身上現金,以手機質押換取點數仍不夠,騎車上街搶奪皮包被逮,今天遭苗栗檢方起訴。

起訴書指出,32歲的詹姓男子10月13日晚間在苗栗市的電子遊藝場玩遊戲機,用罄身上攜帶現金後仍意猶未盡,陸續拿出2支手機和身分證向店員質押換取遊戲點數;但約1小時後,點數用完,男子還想再玩,要求店員通融賒帳遭到拒絕,才離開店家。

男子騎車離開電子遊藝場,卻仍想繼續打電玩,見到1名柯姓女子將皮包放置機車腳踏板上騎車經過,便尾隨在後,趁女子停等紅綠燈時,伸手搶奪皮包後逃逸。

警方接獲報案後,當晚循線前往電子遊藝場,查獲男子搶奪皮包後立即返回店內贖回質押物品,並再以搶得現金新台幣1000餘元換取點數繼續打電玩

苗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刑法第325條第1項搶奪罪嫌,將詹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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