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基金請求駁回假處分

【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保險安定基金今天聲明,已委任律師提出相關事證,向法院請求駁回國華人壽前大股東翁大銘假處分聲請,並將依法持續辦理後續作業。

國華人壽原預計今天早上舉行標售,但國華人壽前大股東翁大銘昨天(2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緊急處置事件,要求保險安定基金 7日內禁止辦理資產、負債、營業概括讓與及標售等處分行為。

安定基金今早確認法院裁定的內容之後,標售案喊停。

安定基金表示,國華人壽是因為財務嚴重惡化,又無法如期增資,遭金管會接管。

安定基金表示,這次依照公開標招標的方式辦理國華人壽標售案,是依法定職權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辦理,程序合法且公開。

安定基金表示,民國99年安定基金辦理國華人壽引資或合併交易案時,也遭到原股東聲請假處分及提起民事訴訟,但至今都遭各級法院駁回,顯示相關作業都是依法辦理,沒有違反法令情形。

安定基金已委任律師提出相關事證,向法院請求駁回原股東的假處分聲請,並將依法持續辦理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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