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襄城拘留所關押周歲嬰兒圓圓(組圖)

【新唐人2012年10月1日訊】蒙冤、受迫害警察田蘭最近調查瞭解到:兩周前,9月17日晚上10點30分,河南籍維權人士聶麗娜的住處,突然沖進去10余名公安人員,一個當官摸樣的警察,指揮著:搜查住處、同時強調連小孩也不能離開這所房子、人和東西統統帶走。並勒令聶麗娜交出手機、不允許打電話報信……爭奪中,正在熟睡中、剛滿周歲的女兒圓圓(見照片1)被驚醒。

雖然被抓的聶麗娜一再強調:自己上訪是合法行為、在京沒有違法、沒有案件,京警黑天半夜、秘密強行入宅、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是沒有權利限制人身自由的。

但是,這晚聶麗娜和剛滿周歲的小訪民圓圓,還是被10多名京警從住處強行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區南口派出所。

從此,聶麗娜母女與外界失去了聯繫。直到三天后家人才從熟人處獲悉:聶麗娜和剛滿周歲的小訪民圓圓,當晚就被北京警方移交給河南駐京辦,又由河南襄城警方連夜用汽車強制押送到:河南襄城縣,關進了拘留所。

京警與河南警方“聯合截訪”,關押周歲圓圓和其母親聶麗娜至今已經半個月的時間。在海外媒體和全國廣大維權人士、眾多訪民的強烈呼籲下,目前仍然沒有恢復自由。

田蘭瞭解到,這是周歲圓圓與母親聶麗娜第三次被關進河南襄城拘留所。

據了解知情者介紹情況說:前兩次被關押在河南襄城拘留所裏,只有幾個月大的嬰兒圓圓,沒有奶吃、沒有醫藥,由於饑餓和疾病,得了嚴重的營養不良症,病了也沒有人管、得不到治療,瘦了許多,叫人看了十分傷心。

這次,這個全世界最小的嬰幼兒訪民圓圓,又被非法關押進了河南襄城拘留所,已經兩周時間。令所有知情者感到憤恨!因為,這種缺失人性、關押嬰幼兒的違法行為,一再發生。並且每次都有京警的秘密配合,這種殘忍程度令世界“暈倒”。

訪民反映:我們進京維權、上訪,是相信國家首腦、中央會主持公道。來到中央所在地北京,能找尋到青天、正義、公平。京警都胡來,與地方警察勾結一起、亂抓無辜,上下一樣黑暗,上訪看來沒有出路。

不少在京的維權人士表示:這是北京警方和地方警方執法犯法——“聯合截訪”造成的、令人髮指的、叫人不可饒恕的犯罪行為。

不少維權人士和訪民紛紛簽名,抗議京警秘密抓捕無辜訪民和維權人士,抗議河南警方非法關押全世界最小的嬰幼兒訪民圓圓,並要求河南襄城警方立即無條件釋放:周歲圓圓!

田蘭電話採訪了:在京的蒙冤警察田蘭,從事實和法律兩個角度表述了對抓捕在京維權人士聶麗娜和周歲圓圓的看法。

田蘭說:我自己是蒙冤警察,從職業的角度說,我們是懂法、執法者。從事實看,京警介入非法搜查民宅和非法關押在京維權人士、訪民這種做法,可以看出:“聯合截訪”,明暗配合,秘密抓捕,不是解決上訪問題的良策,而是破壞社會和諧、製造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根源。

北京警察,利用“便衣”秘密跟蹤、秘密抓捕維權人士、對守法上訪的公民下“黑手”、使用“暗招”,不僅帶頭破壞了上訪政策,而且給政府造成惡劣影響。

例如:非法關押聶麗娜和周歲圓圓的事情,雖然只發生在一個哺乳期婦女和一個嬰幼兒身上,但是,使成千上萬在京上訪、維權的群眾看到了:中國政府是說一套、做一套。

政府設立的上訪視窗,表面上是叫人民群眾“說話”的,可是“說話”之後,又叫警察給:非法關押、甚至勞教、判刑了,這種結果使上訪者認為:政策與現實是“兩回事”,大陸沒有人權可言,上訪前途——暗無天日。

從法律根據上看,京警和河南警方“聯合截訪“,秘密抓捕聶麗娜和周歲嬰幼兒圓圓,違反了我國《憲法》和《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三十七條、四十八條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方面權利應受優先保護。

京警和河南警方在維權人士聶麗娜無違法、無犯罪事實情況下,違背法律程式,非法拘押聶麗娜和周歲圓圓,顯系濫用公權、侵害了婦女兒童的合法利益,嚴重踐踏了我國《憲法》和《刑法》,嚴重侵害了兩位公民的人身權利,特別在非法關押周歲嬰幼兒,是一種既不人道、又執法犯法的暴行,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事情發生後,田蘭和進京維權的蒙冤警察代表們聯合簽名,強烈譴責河南警方非法關押周歲嬰幼兒圓圓的犯罪暴行,要求河南警方立即無條件釋放世界上最小的訪民圓圓,並要求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公開的法律處理,以平民憤、挽回惡劣影響,他們呼籲全社會對受害者——哺乳期婦女聶麗娜和周歲嬰兒圓圓,提供醫療等緊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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