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27日電)前彰化縣副縣長張朝權被控在總統大選時為連蕭配買票,被檢方列為賄選案被告,張朝權潛逃出境,12年半的追訴期今天期滿。
2000年總統大選時,當時擔任彰化縣副縣長的張朝權被控涉嫌為中國國民黨提名的連蕭配買票,遭檢方查獲,包括張朝權以及多名樁腳遭檢方列為賄選案被告,張朝權隨後遠走海外,一直未回到台灣。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今天說,張朝權是在民國89年8月24日被列為被告,因屢傳不到,民國89年9月14日發布通緝,從案發日89年3月起算,追訴期12年半。
地方上盛傳,張朝權目前人在加拿大,不過沒有人聽說張朝權是否會在追訴期滿後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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