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耗材詐千萬 研究助理緩刑

【新唐人2012年9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國立大學翁姓前研究助理被控與丈夫聯手藉採購耗材名義,向校方詐領逾千萬元。法官認定翁女犯118罪,依詐欺等罪宣告緩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翁女從民國92年到100年間擔任某國立大學醫學院動物中心研究助理,負責辦理出納、單據核銷等,她的丈夫蔡姓男子則是生技公司負責人。

翁女明知學校動物中心並未向丈夫的公司採購組織病理試劑等耗材,卻從96年起,利用辦理核銷職權,製作不實採購憑證,並盜蓋動物中心各組長及主任印章,再向校方請款詐財,總計詐領新台幣1171萬餘元。

出納人員後來察覺有異,向教育部政風處舉報,翁女及蔡男自知事跡敗露,主動向檢方自首。

法官審理時,被告皆坦承不諱,翁女供稱是受丈夫所託,才核銷幫忙做業績,事後也賠償校方全部損失。

合議庭認定本案主因是蔡男為求業績表現而要求妻子配合,審酌兩人自首而依法減輕其刑,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翁女2年徒刑及拘役120日,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判處蔡男1年8月徒刑及拘役120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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