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四人「幫」 一半認罪 一半不認罪!

【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訊】有認罪的,也有不認罪的!這是老夫在細看了–新華網合肥8月20日電「另悉」段落後的第一感覺!

主流媒體最近在一系列報導「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的通電中,始終是把那個涉案的重慶警方四人「幫」,放在一個從屬、附帶、順便、抽空說兩句的位置。在昨天通電中,我們又看到了「另悉」開頭之後,關於四人「幫」審理的判決結果:因四人在薄谷開來這個壞女人做下的殺人案中,共同犯有「侚私枉法罪」,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獲刑十一年,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李陽獲刑七年,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總隊原總隊長、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原常務副局長王智各獲刑五年。  

在主流媒體「另悉」文中,有一處表達耐人尋味!「四人在歸案後均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郭維國、李陽當庭認罪、悔罪,同時李陽未按郭維國的要求銷毀關鍵物證,客觀上為尼爾•伍德死亡案得以偵破起到重要作用,王鵬飛、王智未按郭維國的要求銷毀相關證據,客觀上也為尼爾•伍德死亡案得以偵破起到一定作用。四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不知各位看官注意沒有?這段文字裡只提出「郭維國、李陽當庭認罪、悔罪」,在後面緊跟文字中,也只提李陽、二王在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並沒有提及二王是否也「當庭認罪、悔罪」。因此,我們有理由推斷,至少,這四人「幫」中,還有一半的「罪犯」,是不「認罪」,不「悔罪」的!儘管他們「表示不上訴」,但他們更表示「不認罪」「不悔罪」。只不過,主流媒體那時可能有聽障,這句話,硬是沒聽見!或者,即使聽見了,此時他們又發生了語障,這句話現在–說不出!

中國古代皇帝,死後有陪葬的。想不到,幾千年後,今天的中國,這皇親國戚犯了罪,也有陪審的!在「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中,重慶警方「郭李王王」四人「幫」,還有那個勤務兵小張,這五個人,就是薄谷開來夫人的「三陪」—陪綁、陪審、陪判!但不知,過幾年,這薄谷開來如因「保外就醫」,赴國外療養勝地與薄熙來同志,與「十大傑出華人青年」(二00九英國「大本鐘獎」)薄瓜瓜先生,做「二來」重逢,做「三人」團聚時,這五位,那時還能不能繼續「陪同」?

唉,關於這五人的「罪」與「冤」,老夫前幾日曾經三次撰文專題談及。這三篇題目分別為:《谷案警方涉局四人「幫」,罪否?冤否?》《英雄與罪犯,重慶公安兩重天》《秘密審理?–薄谷案中的四人「幫」》。以上三篇,在本站此時尚可查閱。其中,我對「郭李王王」案還有那個「薄谷」案從犯小張的基本觀點,已多處表達,在此不再贅言!看官若有興趣,可去一閱矣。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為當局惋惜!當下的政府公信力,已經是日漸式微、奄奄一息、岌岌可危!這一點,從前幾天另一個殺人兇犯周克華被擊斃的公眾反應,可見一斑!任憑相關機構怎麼說,仍然還是有相當一部分人,對周犯是否真被擊斃,仍存各種懷疑(其實這一點,老夫倒是相信警方是說了實話的)。由於可見,當今中國,衙門機構倘放出一句話來,要讓老百姓完全相信,那是何其之難!

而這次「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審理,若相關部門處置得體,那是一個將可為「政府公信力」,大大增分的絕好歷史良機!但,我以為,這次衙門在面對一次巨大的政治危機事件時,並沒有將它轉化為「機」,而是讓它繼續朝著「危」的方向滑落!通過這次案件的審理,可以問一下,我們的人民,是比以前,更加相信衙門呢?還是比以前,更加不相信衙門呢?

人心自有公論,想起了魯迅老先生那句老話:紙,是包不住火的!

此篇完於2012/8/21–7時50分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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