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詐財百萬 黃琪判2年半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游凱翔、陳亦偉台北17日電)曾為前總統陳水扁算過塔羅牌的黃琪,被控假扮投資公司副總,佯稱為人投資基金詐財百萬。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刑2年6個月。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先前因被控假冒頂新少東魏宏帆名義申請信用卡並盜刷數百萬元,日前遭台灣高等法院以一罪一罰認定共犯下128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士林地院的判決書,黃琪於民國99年5月間,在網路結識住在士林的江姓男子。黃琪向對方自稱是國際管理顧問公司副總經理,可代為投資基金。

江男信以為真,先後將存摺及含消費功能的金融卡及密碼,交給對方,但黃琪並未真正拿去投資,前後騙取被害人新台幣約190餘萬元。

法官認為黃琪認識被害人時才剛滿18歲,本應以儉樸為生,卻生活奢糜,還將聰明才智用於詐欺財物,犯後也沒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判處黃琪2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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