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兒子媳婦棄養 父要回錢勝訴

【新唐人2012年8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資深刑警譙長江將存款給兒子媳婦後遭棄養,提起訴訟請求兒子還錢。最高法院今天判譙長江的兒子媳婦須返還新台幣239萬多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年逾80歲的譙長江於民國98年6月間,將銀行裡的239萬多元存款解約,交付兒子譙克成及媳婦陳巧麗。

譙長江主張自己有失智症、高血壓及糖尿病,但兒子媳婦拿到錢後,未給他生活費,還將他用以扣繳健保費的帳戶金額領光,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贈與。

譙長江的兒子媳婦主張,239萬多元是譙長江自願贈與,且他每半年有12萬元的退休金,又有5名子女,應依能力負擔扶養費。

法院一審判譙克成、陳巧麗返還239萬多元;二審認為,譙長江將錢交給兒子媳婦後處於無謀生能力的狀態,譙克成、陳巧麗是扶養義務人卻不支付生活費,還將他存於郵局的存款提領至僅剩2位數,導致他的健保卡無法正常使用,並任由他流落街頭等,仍維持一審判決。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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