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營業秘密 經部擬訂刑責

【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6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貴敏今天說,洩漏營業秘密嚴重侵害產業競爭,她提案修法侵害營業秘密者,處5年以下徒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贊成修法增訂刑責,擬下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李貴敏、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舉行公聽會表示,現行侵害營業秘密行為,除依營業秘密法請求民事賠償,僅以洩漏工商秘密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比普通竊盜罪還低,應修法增訂刑責。

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暨法務長許維夫說,洩漏營業秘密是對企業「慢性謀殺」;先前有員工離職,帶走公司花2年時間、投資新台幣10幾億研發出的技術,但法官只判離職員工9個月、易科罰金27萬元。

許維夫表示,現行罰則過輕,如果政府不修法保護企業專利與營業秘密、或重罰嚇阻犯罪,企業營業機密將不斷被偷走,無法與國際與中國大陸競爭。

智財局長王美花表示,經濟部將修法增訂刑責,預備區分5種不法態樣,做為犯罪構成要件;另考量侵害營業秘密行為舉證困難,擬採類似「窩裡反」條款,假如有數名被告,只要部分被告供出其他人犯罪事實,可換取免刑或較低刑責。

李貴敏已提出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侵害營業秘密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智財局說,會盡量趕在立法院開議前,將修正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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