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減振案 謝清志更一審無罪

【新唐人2012年7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喧騰一時的南科高鐵軌道減振案,已纏訟5年多,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被控圖利,一、二審均獲判無罪,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認定謝清志涉嫌護航鴻華聯合科技,協助取得南科高鐵減振案工程,使鴻華聯合科技獲利新台幣34億元,南檢民國95年12月以全案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謝清志。

台南地方法院民國97年7月間判決謝清志無罪;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南高分院99年6月駁回檢方上訴,仍判無罪。

二審合議庭認為,沒有證據足以認定謝清志洩露或交付減振工程招標文件草案給包商,或配合更改工程招標方式。

案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今天仍判決謝清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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