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取外勞紙鈔 移民署專員遭訴

【新唐人2012年7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6日電)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事務大隊涂姓專員,涉嫌取走收容外勞折合新台幣640元的印尼盾。桃園檢方今天依貪污罪起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48歲涂姓專員負責臨時收容外國人勤務,去年11月間,在處理收容印尼籍外勞時,未辦理財物保管與清點,見外勞放置行李時,趁機抽走2張印尼盾紙鈔,折合新台幣640元,藏匿在長褲口袋,且收容人的財物保管資料中也未見登載印尼盾。

專勤隊分隊長事後清查收容人財物時,發現印勞的財物未登載,且印勞所稱的款項也與保管袋內所稱不符,涂姓專員才交出取走的印尼盾。

檢方表示,涂姓專員辯稱向印勞借用,可能因為言語溝通不良產生誤會,但考量印勞來台4年,具備中文溝通能力,雙方對答應無問題,認為是專員矯飾卸責。

雖然印勞對失竊財物不想追究,但桃園地檢署衡量涂姓專員於執行職務侵占財物,依貪污罪起訴,但衡量所取得財物僅640元,情節輕微,建請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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