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遙遠:林副主席貪腐對大陸官場的警示

【新唐人2012年7月6日訊】林副主席因索賄巨款被羈押禁見。此林副主席,不是當年駕駛直升機叛國摔死的大陸解放軍元帥,而是國民黨年輕有為的副主席,馬英九執政團隊的少壯派,台灣「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

林益世是國民黨在南部培育出來的政治明星。他在大高雄地區,曾罕見地為國民黨屢獲「立委」寶座,深為領袖器重。在「立法院」青雲直上,曾任權傾一時的「黨鞭」。他的人緣好,善於和在野黨做「閉門」協商,解決分歧。上屆「立委」選舉,林益世馬前失蹄,在高雄連任失敗,但是馬英九執政團隊又任命他為「行政院」秘書長,躋身一個更加重要而關鍵的位置。可見當局對他的信任和倚重,政治前途一直很明亮。林益世也訪問過大陸,給大陸民眾留下年輕有為的好印象。

可是,少年得志大不幸,啟明星一夜成了掃把星。台灣媒體曝光,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向一家公司負責人收取新台幣6300萬元;今年又索款8300萬元,但未遂。林益世開始拒不承認,百般狡辯,信誓旦旦維護自己清白,但特偵組雷厲風行偵辦此案,攻防攻心,林益世很快低下了認罪的頭。

林益世依仗顯赫的高位和良好的官場感覺,公然索賄,在台灣社會產生巨大震動。此案對以清廉為最高標準的馬政府,不啻是一記重擊,而林益世確實辜負了一路栽培提拔他的馬英九。藍營民眾為此更是無比鬱悶。而民進黨則踩住了這根馬尾,窮追猛打,要求馬英九不能置身事外,應公開、正式向全體民眾道歉反省;同時尊重憲政體制,「內閣」全面改組;弊案清查到底,即刻啟動行政調查,給民眾清楚交代。

台灣社會雖因藍綠族群分裂,常常出現惡鬥亂象,但其民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尊嚴不容任何黨派、任何人侮辱。「總統」、黨主席和普通民眾一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沒有特權。「總統」陳水扁在任時,涉嫌貪腐,被媒體、在野力量不斷揭弊,弄得聲名狼藉,任滿下台,旋即被關押,起訴判刑。這不能不歸功於台灣落在實處的民主價值和法治精神。而同樣,身居執政首席幕僚長高位的林益世,從被媒體爆料到司法部門介入,迅速偵辦,從沒有權力之手伸出來干涉,國民黨紀律部門更不敢給特偵組打電話,下指令。黨務的歸黨務,行政的歸行政,司法的歸司法,各司其職,互不越界、越權、越級、越分、越軌,從而捍衛了台灣地區法治的尊嚴和社會的公義。

林益世索賄案發,馬英九親上火線,再三向民眾鞠躬說抱歉。他立誓:「整個團隊要記取教訓,行事要更為謹慎小心,政府對廉政及肅貪、反貪部分,不會有任何鬆懈,務必要把公務員的倫理及清廉,建立起來。」馬英九把林益世落馬當做執政團隊的反面教材,嚴格要求官員的清廉與效能,防範金權政治的污染,重新贏回民心。

在我看來,「林副主席兼秘書長索賄」這個反面教材,對大陸而言,具有更多更深刻的警示意義。

警示之一:政治體制是政治文明的保障。

大陸當年的林副主席,已經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顯赫身份寫入紅色黨章,為何還要陰謀反黨叛國?因為高壓政治下,只有哄騙和背叛兩條路,沒有其他。宮廷政治帶來的,只有暗箱操作,只有爾虞我詐,只有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甚至順得不好,也亡。專制之下,人人自危。

而台灣地區的林副主席,身為黨政的核心要員,年輕有為,前途不可限量,為何還要索賄貪腐?因為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在台灣司法獨立、反對黨眾目睽睽之下,林益世依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伸出貪婪的黑手。可以想像,如果在特權可以橫行、權可以大於法的社會,林益世們該會是如何肆無忌憚,該會是如何侵貪國家財產和民脂民膏?現代民主政治之所以選擇法治,而不依賴道德之治,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人性不可靠,而法治則能設防人的道德感情「多變」,持久建立合乎理性的生活秩序。法治社會不是無貪,而是無不治之貪。

警示之二:接班人可靠,不如法治可靠。

不管是專制制度,威權制度,還是民主制度,只要有政黨政治,就會有接班人計劃。尤其在東方文化背景下的國家,莫不如此。

當年大陸摔死在溫都爾汗沙漠的林副主席,是偉大領袖親自選定和培養的,漢字裡最能形容同志親密關係的詞,都曾用在他們身上過。但這個接班人的悲劇性結局,卻狠狠甩了革命導師一巴掌。

而今台灣索賄巨資、鋃鐺入獄的林副主席,是民主領袖倍加賞識和培養的,從黨務、議會、政府步步扶持,也傾注了全黨信賴和期望。但這個接班人的醜聞性結局,砸了馬氏清廉不粘鍋一窟窿。

台灣地區副領導人吳敦義聞訊感到痛心,直嘆人生無常。人生無常不可怕,毀滅的只是利慾熏心的昏庸者,也是報應。在民主社會裡,人生無常,但法治有常。而最可怕的,是政治無常,往往徒增天災人禍,禍害的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和無辜百姓。讓政治「無常」變「有常」,首先要讓人治變法治。美國華盛頓、富蘭克林們的偉大之處,就在他們高瞻遠矚,超越自我,不貪戀權位,設計推行了憲政法治的美好制度,促使美國崛起,成為世界第一強國。

警示之三:位高權重,責任更重。

台灣陳水扁執政時代,民進黨數位年輕有為的高官紛紛陷入貪腐醜聞;而今,國民黨林益世再給少壯派政治精英貪腐案例,新添一角。在台灣司法獨立下,這些少壯派精英,無一不用自己的政治前途和人身自由,為他們的犯罪行為埋單。

職務越高,責任越大。在缺乏憲政下的法律之治,高位權力缺失強力監督、多維監督的政治生態下,少壯派一把手更要廉潔自律。台灣民主法治價值觀普遍認為,清廉是公務員基本素養和核心價值,如果違反原則犯罪了,就要接受法律制裁,絕不能有灰色地帶,也沒有閃避空間。

這對大陸同樣有重要的借鑑意義。公務員是人,不是神,人難免會產生貪慾。官員自律,就不太會伸手;新聞監督、司法獨立,就不敢伸手。法律面前,「總統」與百姓平等,一旦犯罪,就剝奪任何特權。獨立公正的司法,成為社會紛雜問題的止血藥和創可貼,不致於造成二次傷害、多次傷害,而引發民怨民憤。沒有「灰色地帶」,意味著剷除一切特權滋生的土壤;沒有「閃避空間」,意味著權力不干涉、法治有尊嚴。如果繼續留有灰色地帶,擁有閃避空間,法治就一萬年也沒有真正尊嚴。

老百姓說:不看廣告,看療效!

(有刪節)

文章來源:《天涯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