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人逃亡22年 判刑18年

【新唐人2012年6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男子陳義雄打麻將輸錢後,懷疑遭李姓、黃姓男子詐賭,找來友人毆殺李、黃2人,李男死亡;陳男案發後逃亡22年到案。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8年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有詐欺前科的陳義雄與李姓、黃姓男子打麻將賭博輸錢後,懷疑遭詐賭,於民國77年12月間找來陳姓、林姓男子等人毆殺李、黃2人,李男死亡。

陳義雄案發後逃亡,經板橋地方法院於78年4月間發布通緝後,去年7月到案。

法院一、二審審酌他僅因賭博輸錢、懷疑遭詐賭,就任意持刀行凶,手段暴戾、目無法紀,犯案後逃亡逾20年,依殺人罪判陳義雄有期徒刑18年、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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