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宿幼女」案審畢重罪輕判網友圖說「荒謬」

【新唐人2012年6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田淨報道)陝西6名中共政府公職人員「嫖宿幼女」案,一審結束,涉案7人獲刑期7-3年不等,其中1人獲罪罪名為「介紹賣淫罪」。「嫖宿幼女罪」被指縱容犯罪,隨著中國未成年幼女被公職人員性侵案件的增加,「嫖宿幼女罪」的罪名遭到來自專業和民間人士的強烈質疑,它的存廢在微博上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關注。

隨著陝西幹部「輪姦」12歲少女最終被以嫖宿幼女罪定罪。河南和浙江又接連發生類似案件。 3G門戶網總裁張向東質疑:「絕大多數國家都規定:與法定年齡以下的、非其配偶的女性(或男性)發生性關係即構成法定強姦,受害人是否同意不得作為辯護理由。中國特色的」嫖宿幼女罪「是否應該保留?」

張向東在新浪微博上發起廢除「嫖宿幼女罪」的投票,引起12萬次的轉發。其中98.5%的投票表示:「立即廢除嫖宿幼女罪,保護未成年人重懲罪犯」。隨後,張向東又製作了一張圖看懂「嫖宿幼女罪」荒謬之處的長文圖片。短短幾小時,轉發過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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