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訪民昔被冤險送命 今打工被扣錢扣人

【新唐人2012年6月5日訊】(新唐人記者劉小源、陳漢採訪報導)李志平是來自河北的訪民,他上訪的原由在當今的中國大陸可說屢見不鮮。1983年,李志平在殘酷的刑訊逼供下被迫認罪殺人,蒙冤入獄7年,因證據不足被河北省高院駁回後取保,至今沒有任何說法,他持續十年上訪也無果。如今為謀生在內蒙古赤峰市江蘇省一建公司承建打工,承包方不但拖欠兩個月工錢不給,還威脅他們不准離開。

日前,新唐人記者採訪了這位身處困境的訪民。

李志平告訴記者,他本是河北省定州市西城鄉南定村農民。1983年,本村一農民被人害死,因帶他做工的師傅跟死者吵過嘴,後來又帶他們離開,當地公安局於是懷疑系李志平所為,遂將其抓捕。

據李志平講,當地公安局為了盡快結案,對他進行酷刑逼供。他說:“我當時年輕也不懂什麼,打得我死去活來,就要我承認。我跟他們說,我也不知怎麼回事啊,他們叫我跟著他們學,他們說一句,叫我學一句,就這樣84年把我的案卷移交到河北省中級法院,被判死刑,因我沒有殺人就上訴到河北省高級法院,由於事實不清楚被駁回。”

李志平接着说:“在定州看守所關押了我7年,頭兩年帶著死刑犯的刑具手銬腳鐐,河北省中級法院再次判我死刑,我又上訴河北省高級法院,大約5個多月高法再次駁回,最後退回到定州公安局。1990年5月份,他們用取保候審的名義把我放出來,放出來後他們也沒給我翻案,也不給我補償。” 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李志平走上了漫長的上訪路,至今已持續十年,仍無任何結果。

他表示,這些年是一邊上訪、一邊靠打工來維持生活。2012年三月,他來到赤峰給江蘇省一建公司打工,他說他們村裡一共來了36人在這個公司打工,由於承包商不想叫他們走,承包方就拖欠他們的工錢不發,已經拖了兩個多月了。

接受採訪時李志平顯得很著急:“現在是收麥季節,家裏的麥都沒人收。他們不但不給錢,還威脅我們不准離開。我們向赤峰市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沒人管,如今連吃飯的錢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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