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熱評東莞姦殺案:“再有強姦 請勿反抗”

【新唐人2012年5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穆英綜合報導)5月27日,微博網友又沸騰了!就「廣東東莞猥褻虐殺少女兇犯獲死緩「一案,遭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各方質疑,對法院終判的說辭“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導致被告殺人”發出了“再有強姦,請勿反抗!”的“黑色幽默”式的抗議。

據報,去年11月,廣東東莞理工學院,大二女生梁榮彩在教學樓廁所被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褻,反抗未能逃脫,慘遭殺害。5月24日,東莞市中院一審判處兇手敖翔死緩。面對受害人家屬及網友質疑,法院辯稱,敖翔有自首情節,另外,“被害人激烈反抗,才導致被告殺人”。

對此,資深評論員、資深媒體人陳傑人表示:“法院這種判決理由明擺著是挑戰常識和人的善良情感。其實,如果考慮到這個兇手平時性心理方面的扭曲,如果承認其存在精神上的障礙,從輕處罰還可以理解。”

周澤律師:“法院說理畫蛇添足。被害人激烈反抗是從輕判處被告人的理由嗎,這是甚麼強盜邏輯?”

報社記者,新聞評論員“大鵬看天下”: 網友的質疑很有道理,按照東莞市中院目前的邏輯,被害人如果當時不反抗,很可能會以“被害人沒有反抗,這是年輕人談戀愛,不是強姦”來判決。

這位新聞評論員還表示:“該起案件的審判、宣判,均為非公開,宣判甚至直接在看守所進行,根本沒有通知被害人家屬到場,判完才拿到判決書。對此,法院稱,被害人是學生,出於保護被害人的個人隱私考慮,法院才沒有公開審理、宣判。”

法院的說辭引來網友在微博熱議。

@Meililimei:看來被猥褻不能反抗呀,否則就是罪犯不被嚴懲的藉口了!!

@超級無敵小小琦:不激烈反抗她還好好享受啊?天朝!!!!!

@宋醫博:法院給出的理由總能顛覆常人的思維。

@長壽村:溫馨提示:當遭遇有人殺你時,請你配合,不要反抗——根據廣東法院判案.

@余吉1026:這法院的法官走後門進的吧……如果不是,這種話都說的出口?腦子被門擠壞了嗎?法官大人!還是你在教育你的妻女以後遇到歹徒強姦, 不要反抗!或是教育歹徒如果你妻女反抗就可以隨便殺了你妻女,最好再捅幾刀,再吧腦袋往地上敲幾十下!?做人別太濺,小心報應!

@善良的viking_抵制玉林狗肉節:兲朝真的是個法治國家,這回P民們服了吧?

案件回放

據作案人敖翔庭審供述,去年11月21日早上8點左右,敖翔攜帶書包和另外一件外衣前往教學樓6區C棟404教室伺機作案,約半小時後敖翔尾隨被害 人梁榮彩進入女廁,反鎖女廁外門,關燈。然後戴上手套,自製麵罩,脫下長褲和鞋,手持水果刀,待梁榮彩上完廁所從隔間出來,敖持刀逼梁榮彩入隔間,接著逼 迫梁榮彩戴上了眼罩並脫掉了連衣裙和文胸,下身衣物脫了一半,之後敖即開始實施猥褻。

梁榮彩被砸暈後,敖又雙手掐住梁榮彩的脖子15分鐘致梁榮彩當場死亡。

據悉,敖翔自稱曾猥褻過N多女生,自己都記不清有多少人了。但是這些女生之前都沒有報案,在梁榮彩被害後才有一名女生報案。

據早前就有消息放出,罪犯家庭背景神秘,公訴人稱可能不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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