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漏油事件船長被判刑七個月

【新唐人2012年5月25日訊】在新西蘭外海觸礁擱淺貨船的船長和導航人員,星期五(5月25日)出庭聆聽宣判,被判處入獄7個月。

貨船瑞納號(Rena)去年十月在新西蘭外海觸礁擱淺後,因漏油造成新西蘭幾十年來最嚴重的環境災難。船長巴洛馬加(Mauro Balomaga)和導航人員雷隆(Leonil Relon),在法庭上承認了數項罪行。

瑞納號的船主戴安娜航運(Daina Shipping),被控排放有害物質。這項罪行的罰款高達45.1萬美元,並在罪行持續期間,加罰每天1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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