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牽涉賴昌星案件的中共官員名單

【新唐人2012年5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綜合報導)5月18號,廈門遠華走私案在廈門宣判,主嫌賴昌星被控走私普通貨物罪及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及追繳犯罪所得。99年,遠華案爆發,很多人的命運因此而改變。

廈門遠華走私案1999年案發後,賴昌星潛逃到加拿大,於去年7月引渡回中國;據評論分析,他是胡溫穩定18大的人士佈局,震攝江派勢力的最有力的棋子。廈門市中級法院18日上午宣判,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判處無期徒刑。

賴昌星於1991年起,設立公司、網羅人員,形成走私犯罪集團。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走私香煙、汽車、成品油、植物油、紡織原料及其他普通貨物,共計人民幣273.95億元。為實施走私活動和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賴昌星於1991年至1999年間,直接經手或指使犯罪集團成員先後向64名國家工作人員賄送錢款、房產、汽車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912.89萬元。

紅粉金錢腐蝕官員

1996年,賴昌星投入上億資金在「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旁邊建下「秘密宮殿」——紅樓,專用紅粉金錢腐蝕官員。

據進過「紅樓」的人描述,裏面富麗堂皇,各種娛樂設施應有盡有——有豪華總統套房,有24小時循環播放的黃色影片,有可供兩人同時洗浴的大浴缸——當官員和美女洗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來,作為要挾控制的手段。

紅樓名為辦公樓,真正用於辦公的只有幾間,樓裏多是娛樂和享受的設施,接待廳、餐廳、卡拉OK廳、舞廳、桑拿按摩廳、豪華投影廳、客房應有盡有。據悉,小樓接待過的客人,可依據他與賴昌星的親疏程度,來區分他應該享受哪一層的服務。

紅樓美女李小姐曾供述:所有紅樓客房都是遠華集團用來招待賴昌星的重要客人以及黨政要員的。所謂賴昌星紅樓美女「招待」,除了吃喝玩樂外,更主要還是為這些重要客人和要員提供性服務。

賴昌星遭舉報

賴昌星紅樓夜夜笙歌,紙醉金迷,驕奢淫逸,風流醜聞通過各種渠道流傳於社會。民眾的舉報信,紛紛寄往辦案部門。

1999年4月初,中共軍隊31軍前副軍長的兒子朱牛牛,寫了一封74頁的舉報信,震驚了高層。他在信中反映,以賴昌星為首的遠華集團,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煙等貨物,案值高達500多億元。信中還形容說,賴昌星一夥「走私成品油之多,足以滿足廈門人遊泳用。

同時,隨信還列舉了賴昌星走私關系網內20余個重要人物,其中涉及黨、政、軍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16人。

4月20日中共檢察部門把廈門特大走私案列為大案,2000年初,中央派出「420專案調查組」,由紀檢、監察、海關、公安、金融、稅務等部門協同辦案,調查超過一年。很多人的命運,因此賴昌星而改變。

據統計,三名省部級高官在內的600多人因涉案被審查,其中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判刑,40多人被處死刑,或重判死緩、無期等。部分涉案官員刑期及案情如下:

黨政機關部分涉案官員

公安部原副部長、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原副組長李紀周,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成為該案中被判刑的最高級官員。

李紀周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849萬余元。案發後收繳人民幣55萬余元、港幣53萬余元、美元5000元及價值人民幣15萬余元的首飾,並被扣押價值人民幣408萬余元兩套住房。

原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1995年至1999年間,趙克明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索取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52.1528萬元。

原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被判無期徒刑。

劉豐貪杯、貪財好色賴昌星投其所好,拼命迎合,從此他為賴的走私活動提供支持和庇護。

原廈門市委原常委郭曉菱,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原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原廈門市政法委原副書記林金棟,被判有期徒刑11年。

中共元老姬鵬飛之子、中共軍隊總參情報部副部長姬勝德少將,也因被控受賄、貪汙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緩,但終審以其有立功表現改判無期,後因病獲保外就醫。

原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長莊如順,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在公安機關緝捕賴昌星的過程中,他通風報信,並指使賴外逃;莊如順為121輛走私汽車違法辦理《罰沒證》。

中國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原行長葉季諶,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95萬元,並有491.48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廈門海關部分涉案官員

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犯受賄罪、放縱走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楊前線曾收受遠華走私集團的賄賂超過億元,在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賴昌星時,楊前線向他通風報信:「你要從速飛離香港,不然就要成為砧上魚肉。」

廈門海關調查局原副局長楊上進,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廈門海關原副關長接培勇,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賴昌星給其送書法字畫,並花了1000多萬元幫其情婦在香港購置豪宅,徹底將其拉下水。

賴家親人也因此案而衰敗

賴家大院位於福建晉江青陽鎮燒厝村,遠華案後,賴家四兄弟將父輩所建的舊宅出租,貼補生活,賴家四兄弟中,如今賴昌星身陷囹圄,其弟賴昌圖於2008年刑滿釋放,另兩人已過世。

住在賴家4公裏外的蓮嶼村的是賴昌星嶽父母,1981年曾明娜嫁給賴昌星,曾家兩個兒子先後成為賴昌星公司的高管,涉足走私,案發後逃亡海外。小兒子曾明鐵回國後,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大兒子曾明育被判處無期徒刑;曾明娜逃亡10年後,於2009年回國。目前曾家靠出租房屋為生。

賈慶林的政途沒因涉案受挫

遠華公司被控捲入走私期間,賈慶林是福建省最高職,賴昌星事後稱他當時和賈慶林及夫人林幼芳關係很好。賈慶林任福建省外貿團體黨委書記這段期間,賴昌星的「遠華」公司是當時福建省最大的外貿公司。

不過,賈慶林的政途沒有受挫,最後做到中共政治局常委和中國政協主席。

評論分析,在胡溫與江派酣鬥之際,一直被視為胡溫手中的一張牌的賴昌星,是胡溫穩定18大的人事佈局,震攝江派勢力最有力的棋子,胡溫這把刀要砍向的第一個就是賈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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