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怨攻擊鄰居母女 判賠30萬

【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7日電)中市林姓男子與社區徐姓鄰居因糾紛夙怨,去年與友人持電擊棒、釘棒攻擊徐的妻、女,並強搶徐妻皮包。徐妻女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院判共賠新台幣30萬餘元。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徐姓男子為大樓社區鄰居,林曾與徐發生糾紛而涉及公然侮辱、傷害及毀損等案件心生不滿,去年9月間夥同友人帶口罩、持電擊棒,在電梯口攻擊徐的未成年女兒成傷。

林等2人又發現徐妻剛好外出,再持電擊棒、鐵釘棒攻擊抽打徐妻身體及腳底,將徐妻打得癱倒在地,再趁機搶走徐妻皮包逃逸。

林男逃至社區1樓時被警方逮捕到案,刑事部分經台中地院依強盜等罪判處徒刑8年,林男不服上訴,目前於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徐的妻女2人並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各請求精神撫慰金150萬元及醫藥費等。台中地院判處林男賠償徐妻精神撫慰金及醫療費20萬餘元、徐女10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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