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30年 420多萬黨官涉貪

【新唐人2012年5月15日訊】中國大陸國家預防腐敗局官員說,從1982年到2011年的30年間,因違犯中共黨紀、國法受到處分的中共黨政人員逾420萬人。

中央社消息,預防腐敗局官網今天刊登副局長崔海容11日在香港的談話說,上述期間,違犯中共黨紀、國法的420多萬中共黨政人員中,省部級官員有465人,因貪腐被追究司法責任的省部級官員有90餘人。

其中,包括前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杰、前江西省副省長胡長青、前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大陸前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等被執行死刑。僅2003年到2011年9年中,因貪腐被移送司法機關的有4萬2000多人,如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等。

崔海容是在香港廉政公署第5屆國際會議上發言時,透露上述資料。

崔海容指出,上世紀70年代末,中共和大陸政府確定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實行改革開放,至今已走過30多年,「腐敗問題也成為威脅中國經濟、政治、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障礙」。

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每年都會發表「貪腐印象指數」報告,大陸排名大都在後段班,2011年,大陸在183個國家和地區中,「貪腐印象指數」排名第75名,屬貪腐程度嚴重地區。

由於中共黨政人員貪腐問題隨著大陸經濟崛起加速惡化,大陸各地都出現許多類似廣東烏坎村抗議的維權事件,成為危害北京當局「維穩」的最頭痛問題,因此包括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領導人,數度公開強調要抓緊防腐反貪工作。

雖然中共領導人不斷強調反腐敗,但是腐敗問題越來越嚴重。

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國如果要有效打擊貪污腐敗,必須從制度建設著手,就是發展現代民主政制,落實法治和憲法明文保障的新聞自由,通過民眾的選票和獨立的司法及輿論的監督來制衡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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