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不睦臉書批文 女遭訴

【新唐人2012年5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4日電)台中市李姓女子與丈夫感情不睦,涉嫌在臉書上張貼未指名男子有「家暴外遇棄養」等文字。案經李女丈夫提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妨害名譽罪嫌將李女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35歲李姓女子與丈夫感情不睦,於去年11月起多次在臉書(個人社群網站)上張貼「家暴外遇棄養小孩,樣樣來」、「事實證明會說話,你真的有外遇」等文字,案經李女的丈夫提告。

李女坦承在臉書張貼相關文字,但矢口否認有毀謗犯意,指稱「只是要發洩內心的情緒」,只有她臉書朋友才看得到,且並沒有指明是誰,希望丈夫不要對號入座。

檢方以李女張貼在臉書文字足以構成毀損他人名譽,李女臉書上的朋友有10多人,雖未明白指出批判對象是誰,但她臉書友人都知道她所批評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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