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控採購涉弊 台電:依法辦理

【新唐人2012年5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1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許智傑今天舉發台電公司採購招標規定涉嫌行使不當限制競爭,要求檢調單位立即偵辦台電採購弊案;台電坦承一時疏失、但表示採購均依法辦理。

立委許智傑、高志鵬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電長期假借「國產化政策」保護國內產業為名,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行使不當限制競爭的採購招標作業,圖利少數公司,造成台電巨額虧損。

許智傑以台電嘉南供電區營業處今年5月8日辦理龍崎斷路器汰換工程招標,預算金額新台幣2400萬元;與台電高屏供電區營業處去年12月20日公告岡山電力工程更換案,招標預算金額2495萬元兩起招標案為例表示,涉嫌以小綁大,不當限制競爭。

他進一步說,台電在招標規範中,要求須經「評鑑合格」,不能提供「評鑑合格」證明文件者視為「審查不合格」,不得參與價格競爭;經初步調查完成案例100件,金額22億3941萬元,高達8成標案底價與標價相同,實在是招標案的高手。

許智傑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去年11月17日發函台電,指稱廠商資格的訂定必須依據政府採購法,不得不當限制競爭;台電的招標文件明訂廠商資格或分包廠商須符合「電力設備器材廠商承製能力審查作業及合格廠商管理要點」評鑑合格者,無法源依據且違反政府採購相關規定;但台電毫無改善。

台電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長謝鋒勳說,有關龍崎超高壓採購案,同仁因作業上一時有疏失,台電已經取消招標公告並撤案,會檢討、按規定辦理。

台電公司材料處課長林松祿表示,國產化廠商評鑑項目的器材是整年度的公告,不限定哪幾個廠商,立委指稱僅保護幾家廠商,不完全正確;有關採購問題,台電都依據採購法規定辦理,台電內控上非常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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