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販毒 3陸人判無期徒刑

【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30日專電)3名中國大陸籍人士因在菲販毒罪證確鑿,而被判處無期徒刑,每人另需罰款300萬披索(約新台幣206萬元)。

菲律賓緝毒署署長古提瑞茲(Jose Gutierrez)今天發表聲明宣布,中國大陸男子蘇孫曉、洪文賢和女子施秀欽(以上皆音譯),經過將近2年的審判,最近帕拉納圭市(Paranaque)地方法庭判決3人違反「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罪名成立。

3人於2010年4月18日在帕拉納圭市的高級住宅區內落網,執法人員在他們的住所搜出超過7公斤的安非他命,蘇孫曉和洪文賢還因被逮到販賣150公克的安非他命,而判處雙重無期徒刑,3人還均需繳付300萬披索的罰金。

古提瑞茲說,緝毒署對於判決結果感到滿意,形容這是執法機關與司法系統之間的良好合作範例,也是反毒戰爭的1次成功。

菲律賓已廢除死刑,無期徒刑現為最高刑罰。根據2002年綜合危險藥物法,持有50公克以上的安非他命即可判處無期徒刑,並科處50萬披索至1000萬披索不等的罰金。

蘇孫曉和洪文賢將被送進重犯監獄,而施秀欽則將轉到女子監獄服刑。

根據緝毒署資料,自2002年起已有近480名外國人因涉毒在菲律賓被捕,其中8成是中國大陸人士,另1成是台灣及港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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