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公視癥結在選任機制

【新唐人2012年3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9日電)公視第5屆董事會遲遲未能成立,行政院會今天決定修法降低公視董事評選審查門檻;但傳播學者專家認為,公視癥結不在審查人數多寡,而在於選任機制必須獲得朝野和社會的信任。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公視基金會董、監事評選審查門檻由現行的3/4改為1/2;並增訂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聘時,得延長職務到新聘董事就任時止。

佛光大學傳播系系主任蔣安國認為,公視董事會在過去一段時日之所以「hold住」,就是因為審查委員會遲遲無法達成3/4的共識;修法應該是對這種置礙難行的狀態尋求解套。

但蔣安國表示,降低門檻雖然操作上相對容易,好讓董事能順利產生,但他擔心的是,人數降低將衍生另外的問題,也就是,1/2雖具有正當性,但它的代表性是否足夠?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胡元輝表示,這次修法可看出行政院採納過去各界的建議,是不錯的方向;但他認為,公視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審查人數降低,而是在於必須建立更公開、透明、公正的選任機制,取得朝野的信賴。

他以英國BBC和澳洲ABC為例,英澳的公共電視董監事是受全民委託,必須對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推荐,加上設有獨立的選任小組,與政治脫勾。選任程序也會公告於社會,如接受申請、面談的時間等都會明白公諸於世。

胡元輝指出,美國以法律、英國以皇家特許狀制定選任制度,台灣有先進國家可供參考,應透過立法妥適解決公視問題;未能立法,十分可惜。

至於公視董監事人數降低,曾任公視總經理的胡元輝以過去的實務經驗表示贊同。他說,畢竟,即使公視董監事人數高達20多人,也不能代表整個社會,關鍵還是在於選任制度。

蔣安國也認為,公視是由專業經理人經營,董事會只是制訂指導原則,並未涉入經營,人數多寡影響不大。

自2006年7月1日,公視與華視合組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以來,公視儼然處於多事之秋。2007年,審查第4屆公視董監事時,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中因有2名現任立委,公正性受到質疑。

2010年,新聞局與公視更爆發經營權爭奪戰。當時的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和董監事互相提出假處分,新聞局甚至向法院聲請解除鄭同僚的董事資格,公視董事會頻頻空轉。

公視第5屆董事會原預定2010年12月4日就任,但第5屆董事遲遲無法產生。第4屆董事以延任方式維持公視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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