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罪?四百阿國女囚處境堪憐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中央社喀布爾28日法新電)人權觀察(Human RightsWatch)組織今天表示,數百名依「道德罪」起訴或定罪的阿富汗婦女,在獄中飽受折磨,罪名包括「逃家」與通姦。

人權觀察在喀布爾發表這篇「我必須逃跑」(I Had to Run Away)的報告,指稱卡賽(Hamid Karzai)總統獲有西方支持的政府,未能依國際人權法善盡義務。

人權觀察執行長羅思(Kenneth Roth)說:「令人震驚的是,塔利班都已經被推翻10年了,婦女與少女仍因逃離家暴或強制的婚姻關係而遭到監禁。」

報告估計,共有400名婦女和少女被關押在監獄和少年看守所,罪名包括「逃家」,但根據阿富汗刑法,這並非犯罪。

報告說:「有些婦女和少女因遭強暴或脅迫賣淫,而被定罪為通姦。」

報告指出:「法官單憑沒有律師在場的『自白』和『畫押』即定罪,而未向這些文盲女性宣讀罪狀。一經定罪,婦女通常得面臨很長的刑期,有些案子甚至判到10年以上。」

在這個極為保守的社會,接受訪談的58名受刑人中,許多人都表達恐懼,擔心出獄後會遭到家人基於「榮譽」理由殺害。

報告引述1名17歲女囚卡莉達(Khalida P)說法:「我父母每週都會來探監,每次他們都跟我說很快就會付錢要獄卒把我交出去,然後就要殺了我。」卡莉達因為和不被父母允許結婚的男友私奔而遭監禁。

報告也引述1名判刑3年婦女的陳述,她說,「我在這裡很高興,因為我知道沒有人會在哪天晚上突然殺了我」。她的公公不僅強暴她,還殺害她的兄弟,她因為逃家而遭判刑。

儘管卡賽總統常常要求特赦被判以「道德罪」的婦女,但是人權觀察研究員巴爾(Heather Barr)說,「就算是這樣,也無法彌補幾個月還是幾年的服刑折磨;也改變不一個事實:許多婦女與少女因為被判罪,就有可能遭到榮譽謀殺。」(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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