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泳裝照被罰 菲生家長提告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28日專電)菲律賓1名女學生因在臉書上傳較為暴露的泳裝照片,而遭校方禁止參加畢業典禮,但女學生家長不服處分而告上法庭,雙方對簿公堂。

「宿霧太陽星報」今天報導,這名16歲女學生在臉書上傳了1張手持香菸、身穿兩截式泳裝的照片,校方得知後,禁止這名學生參加3月30日的畢業典禮。

被捲入官司的是宿霧市天主教學校「聖狄瑞沙書院」,女學生的家長提出控告,要求法庭針對校方的處分發出禁制令,同時也索討精神損失賠償。

家長說,女學生是於今年1月參加同學的生日派對時所攝,生日派對屬於「私人活動」,毋須學校督導。

這名身為醫師的家長在為女兒辯護的同時,也指控校方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女兒的臉書網頁。

校方回應,學生手冊明文規定,不得在臉書上張貼暴露身體的照片,也不能飲酒及抽菸,所做處分是為了維護天主教的教導,學生家長有權提出控告,但校方會提交處分紀錄並對抗索賠的要求。

這宗罕見的案件,被告為中學部校長、副校長、班導師、學生事務仲裁員以及訓育主任,其中前3人為華人姓氏。

法官說,照片是否涉及猥褻,法庭自有標準,他已要求校方提交引起爭議的臉書照片和學生手冊,並稱審判重點將是校方在祭出處分時,是否經過合法程序,是否有給學生足夠的時間說明立場。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