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步】古人如何對待婚約?

【新唐人2012年3月26日訊】婚約,是人生的一個重大承諾。從神的一方面看,是主管眾生婚姻的月老神應允這一對男女可以結成夫妻;從人的這一方面看,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促成男女二人的婚姻。天命在先,人事在後,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但有些人訂婚後發生戲劇性的變化,兩人的各方面差距拉大,產生「門不當戶不對」的狀態。這時,居於弱勢的一方先提出解除婚約,不讓對方吃虧和為難,此舉可稱得上是仁義之舉。當然,這也是厚德之人才能做出來的舉動。

面對這一變故,對方又是如何應對的呢?最後結局如何呢?讓我們看一看幾個小故事里古人的做法。

兩位賢士娶盲女 兒子有出息

宋代華陰縣有位士人姓呂,中了進士。他先前訂婚,未婚妻後來卻因病而失明。他中第而歸后,女方家因女兒失明要退掉親事。呂不許,娶了這位盲女子。後來,生了五個兒子都中了進士。

無獨有偶。密縣人郭達,字伯羽,明萬曆丙子年貢士。歷官真定同知。小時候家裡給他訂了親,下了聘禮。女方姚氏偶然雙目失明。聽說郭達做了官,女家就主動與郭家商議退婚。郭達對天盟誓,並且說:「我不娶她,哪裡是她的歸宿?」於是馬上和姚氏完婚,世人都知道同知大人娶了個盲夫人,夫妻恩愛。而且他們生了六個兒子,而且每個兒子都很有出息。

兒突患痿症 馬鳳志為兒退親

明代有一個叫馬鳳志的文士,他兒子聘定一個媳婦,雙方都已經簽訂了婚約。可婚約簽訂后沒幾天,他的兒子突然患了痿症(一種四肢軟弱無力的疾病,嚴重者手不能握物,足不能行走)。於是女方家對這門婚事頗有怨言,大有悔婚的意向。

馬鳳志聽說這種情況,當即對女方家裡人說:「我怎麼能忍心讓我有病的兒子耽誤你們家閨女的青春呢?」然後同意把婚約解除,連當初給女方的彩禮都沒有索要。婚約退掉之後,他兒子的痿症竟很快就好了,又是一個生龍活虎的小夥子。

秦簪園讓婚 獲欽點狀元

江蘇嘉定秦簪園為舉人時,妻子病故,續娶一女。新婚之夜,女子悲啼不止。問其緣由,女子說:「我幼時許配鄰村李家的兒子,父母嫌李家貧窮,逼李家休婚,迫我改嫁。我私念自己身易二姓,有悖婦道,所以痛心悲傷。」秦聽后悚然心驚,說:「怎不早說,差點讓我鑄成大錯!」

於是他退出洞房,叫僕人去找李家兒子。李子來到后,秦說明情況,又說:「今夜良宵,你倆可在寒舍成親。」並把所有娶親錢物悉數都贈與他們。二人感激涕零,不停的磕頭道謝。

三天後,新婚夫婦再三磕頭謝恩而別。乾隆二十八年,歲在癸未,秦簪園考中進士。庭試時,欽點狀元,大魁天下。

在婚姻的抉擇上,處處考慮對方的損失和難處,把艱難留給自己,這就是傳統文化中的美德。善惡有報是天理,與人方便自己方便。神祇月老會公平的處理每一個人對婚姻的態度和行為。其實,最終的結局,好還是不好,幸福還是不幸福,還是取決於自己的行為與態度。

文章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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