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場未聘獸醫或通報 落實開罰

【新唐人2012年3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強化疫情控管,行政院農委會26日將邀地方政府開會,攜手清查全台畜牧場是否依法聘雇獸醫師,並確實通報疫情,否則就要落實畜牧法罰則,最高罰新台幣5萬元。

近年來的疫情控管疑鬆脫,不只爆發H5N2高病原禽流感,也疑似因此讓已花費上百億元的口蹄疫情控制拔針希望破滅,回頭全面打疫苗。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一上任,除了裁示要依專家意見,回歸原本的高病原判定標準,通報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禽流感疫情;近來他率幕僚不停地與地方開會,探討疫情控制問題,急於讓疫情控管走回正軌。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說,農委會除了24日南下與全台地方政府防疫單位開會,26日再邀各地方政府北上開會,針對疫情控管問題,要共商如何確立各牧場落實畜牧法第 9條規定的問題。

該條文規定,「畜牧場應置獸醫師或有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之禽畜衛生管理,遇有家畜、家禽發病率達百分之十以上時,獸醫師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當地主管機關」。

外傳很多業者疑似未落實上述法令規定,以致於禽場、豬場疫情未即時通報、處理,於是疫情惡化、事件頻傳。

包含環境控管也因此不佳,甚至有雞場的雞屎堆滿地,衛生堪虞;還有蛋盤、蛋箱跨場使用,造成交叉感染,更遑論推動全場一次進養、全場一次出雞,再養前消毒環境的隔絕疫情傳染作業模式,更是少有人遵循。

許桂森說,此問題有兩個部分,首先要請地方政府清查,各牧場是否依法聘用獸醫師或特約醫師?其次,若有聘,要如何確保業者及所聘獸醫師是否依法通報疫情,都要跟地方政府研議落實方式與共識。

他強調,畜牧法已訂定罰則,26日開會時,會與地方政府共商讓業者及獸醫師落實疫情通報的規定,否則就要執法開罰,惟有徹底執行,疫情才能控管得好。

經查畜牧法第36條規定,畜牧場或獸醫師違反第九條規定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關於雞場要推動一次進養、一次全場出雞的機制,他說,涉及整個產業飼養方式的改造,不是短期內就能改造得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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