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3日訊】貪腐是權力沒有制衡造成的。看到兩會上毛新宇提出反貪腐的提案,覺得這是賊喊捉賊的一種表現,貪腐的形成正是因為他爺爺在中國建立的那套制度體系——絕對的權力形成絕對的腐敗,這也是高喊反貪腐的人所竭力維護的。
中國官場靠什麼來控制一個人?就像是讓人單獨看管倉庫,故意讓他往家裡拿點東西,然後悄悄記錄在案,這個把柄足可以控制這個人一輩子。因此我們看到很多官場現象就是,沒抓出來時都是廉潔奉公,一抓出來就是個巨貪。一個領導班子,唯獨你不受賄,那出事的一定是你。把你弄上來,是給你一個更大的貪腐機會,把你弄下去,是把你利用這個機會所得的收益揭露出來。
很多人把貪腐的概念侷限在金錢和物質上面,這其實是宣傳上的一種誤導。比方說一個人的智商可能連大學畢業都困難,但竟然能成了博士,讀別的專業有競爭,就專門給他設一個研究他爺爺的專業,這也是一種貪腐。如何去衡量呢?其實也簡單,一些企業家有了錢以後想搞個博士學位,合法途徑是上總裁班,這與普通的碩士博士沒有競爭,或是是買個野雞大學的文憑。我們要是用這些人所支付的金錢來衡量,你算算吧,肯定代價不菲,這就是那些通過特權獲取各種名譽的人所貪腐的金額。
改革開放之前,享受不受制衡的權力是貪腐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特權,那個年代很多東西並不用貨幣來衡量,因此帶有很強的隱蔽性。改革開放以後,很多特權變得可以購買,也就是平民也可以享受到一些過去根本享受不到的東西,貪腐這才漸漸地體現在金錢上。從揭示特權貪腐的角度來講的確是一種社會進步,但是從總體來講,這個權力不受制衡的制度代表著落後。
出現錢權交易以後,特權貪腐變得很好衡量,比方說有錢人去花錢買一個特權車牌,這個價錢就是享受特權車的人所貪腐的金額,他可以選擇把這份特權賣掉,也可以選擇自己來享受,這純粹是個人消費傾向的問題。這種現象滲透到社會的每個階層,你的每一次行賄實際上就是在每一次確定行賄對象所貪腐的特權價格。
在中國為什麼不行賄就辦不成事?而國外辦事,你塞給任何一級官員錢,不但是白搭,而且還會惹麻煩。這個道理再簡單不過了,中國的制度設計就是要讓你屁股底下不乾淨,那麼有人才能用反腐的名義控制你。從你個人的角度來講,更想竭力維護手中權力所帶來的好處。中國的穩定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的。而國外把所有權力設計得相互制衡,避免可能出現的權力尋租現象。
中國的宣傳把國外各級官員的待遇和特權混淆起來,比如說總統的專機,這到底是特權呢?還是待遇。如何來區分?其實也不難,你從享受專機的人到底如何來確定入手分析,不難得出結論,民主制度下總統人選是百姓來確定的,你選一個總統並不想讓他坐馬車到處走,你也不想讓警察只拿把刀子來對付拿衝鋒槍的罪犯。待遇的概念是老百姓來定誰能來享受,能享受的程度是什麼?而特權則是老百姓眼看著毫無辦法。
國外也有像反貪局這樣的機構,但老百姓會問,為什麼由你來反?所以反貪機構必須是獨立的,不受任何黨派領導。反貪腐並無問題,問題是你所維護的體制本身就是貪腐的溫床,而反貪腐的那幫人便需要更大的特權。當年毛澤東時代也有所謂懲治腐敗,叫做打老虎。這就像你養了十隻老虎,必須要打掉兩隻,那麼其餘的八隻保證對你俯首帖耳的。
每年的兩會,就是一場賊喊捉賊的大戲,你支持的這個體制,造就比其它體制更多你所反對的東西。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