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笛:只有暴力才能迫使官府屈服

【新唐人2012年2月22日訊】7月24日,因民企建龍集團參股重組國企通鋼集團,吉林省通化市爆發騷亂,憤怒的通鋼工人先將通化鋼鐵股份公司總經理陳國軍扣為人質,繼而毒打致死,直至政府屈服,先由通化電視臺反復播放公告,聲稱“根據廣大職工願望,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建龍將永不參與通鋼重組,希望廣大職工保持克制,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盡快撤離”,後由吉林省國資委下發正式文件,發誓“經認真研究並報請省政府同意,決定終止建龍集團控股通鋼集團的方案,不再實施”。通鋼工人聽到官府屈服的消息後,才逐漸散去,事態得以平息。

這意味著什麼呢?恐怕白吃都能明白。

政府是告訴弱勢群體,政府吃硬不吃軟,不來真格的,不打死人鬧出大亂子來,則無論爾等要求是否合理,政府都絕不會理睬。官府只懂暴力一門語言,只有它才是百姓和官府交流的唯一工具,不是政府動用暴力迫使百姓屈服,便是百姓動用暴力迫使官府屈服,“中間道路是木有的”!

不僅如此,官府的屈服還未必靠得住。君不見同一個吉林國資委,在騷亂高潮時可以宣布“終止建龍集團控股通鋼集團的方案,不再實施”,但等騷亂平息後,27日便發布消息稱,“該事件是極少數擔心既得利益和別有用心者製造的一起嚴重的群訪事件”。連白吃都知道,但凡政府使用這“極少數人”的陰森森話語,那就等於是為事件定了“反革命暴亂”的性,接之而來的便是暴力鎮壓。待到槍打出頭鳥之後,誰還敢再記得國資委當初“永不翻案”的神聖誓言?到時候政府想怎麼辦還不是該怎麼辦,無組織無器械無訓練的暴民的自發暴力,豈是有組織的政府暴力的對手?於是我黨又成功地擺平了一樁騷亂事件。

但問題是:這能是治國之道麼?朝野之間的“對話”只能是暴力語言,這算是什麼土匪國家?除了秦朝那個短短的時代,歷史上有哪個朝代這麼爛汙過?

無論古今中外,哪怕是所謂“封建皇朝”也罷,官府好歹還在民事衝突中扮演居中裁判或調停的第三者。當年林則徐處理雲南回漢互殺事件,就曾反對某些官員提出的“護漢殺回”,主張“只分良莠,不辨漢回”,並在奏摺中強調,處理時一定要使回漢雙方都覺得官府沒有偏袒一方。這就是傳統社會處理民間族群衝突採取的典型立場──不偏不倚,秉公行事。

即使是百姓與地方官府發生衝突,仍然可有朝廷作為超脫的第三者出來裁判。著名的楊乃武案件被平反,大批高級地方官被懲辦就足以說明這一點。民國時代“民告官”勝訴的案例就更不用說了。雖然迄今為止,中國歷史上無論是哪個朝代,都是官僚社會,但過去的官僚未必都是大富豪,治下的百姓未必是其雇員或是他的三親六戚的雇員。

而今我黨卻造出了一個歷史上從未有過、其他國家也從未見過的獨一無二的權貴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再也不扮演第三者,而是成了不折不扣的資方代理人,勞資矛盾也就是官民矛盾,中國成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資本家的樂園,不但是外國資本家的樂園,同時也是中國資本家的樂園,蕭功秦教授在《急診室效應與大國之難》一文中說:

“一個生意人曾對筆者說,現在共產黨的官員是歷史上最好的官員,我問為什麼這麼說,他說現在官員想的都是招商引資,想的是把企業拉過去發展當地的經濟,他說共產黨執政之後從來沒有這樣做過,能夠把當地的經濟搞上去,是多麼好的事情。整個行政部門完全動員起來了,要見一個縣委書記,當天就可以見。筆者在臺灣的時候,也有臺商跟我說,中共搞起經濟來,也像野戰軍一樣,聯合辦公,圖章一氣敲過來,速度之快,是前所未見的,怪不得經濟發展這麼快。

這當然也是兩面刃。因為高效率的一個原因是老百姓的談判地位很低。權力很大,效率很高,幹好事容易,制度跟不上的時候,人皆有之的幽暗面、自私心就有很大空間自行其是。但還是有機會保證效率的同時限制其負面效應。比如資產評估權,如果能夠公開,可以避免最壞的事情發生。明明是3000萬的礦山,你100萬就賣給人了,如果是一個比較公開的環境,根本拿不出這個方案來。現實中卻“大呼隆”,一下子開放資產評估權,馬上就造成大量的腐敗。一窩蜂,不這麼幹的倒成了傻瓜。

幾年以前,筆者碰到一個大老闆,他說,我都不好意思,國有資產評估然後賣給我們,實在太便宜了。他拿到這些好處,當然要分給那些官員。當時的決策顯然有問題,其實並不是必然要走到這條路上來。當時有機會做得更好,不要那麼快,不要那麼‘大躍進’,不要一下子鋪開來。”

我知道的情況可比他說的嚴重得多,哪有什麼“老百姓的談判地位很低”的好事?我原來在的那家廠子“改制”,從頭到尾工人毫無發言權,我已經在舊作中介紹過了。

在《閑話“朱鎔基神話”》中,我還嚴厲批評了主持“改制”的朱鎔基,告訴政客們不能把國家當成企業經營。我給朱的定讞是:

“他不是個政治家而是個經濟動物,不是個國務家而是個企業家,可擔任的最高職務便是計委主任或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第一,朱沒有盡己所能減輕人民的苦痛,他根本也就不關心人民死活,因為錢迷心竅,毫無必要地製造並加深了人民的苦難。第二,在轉型過程中,朱最大限度地默許、縱容甚至推動了社會不公的出現。老朱確實推動中國實行了私有化,可惜是爛汙私有化。中國也確實進入了資本主義初級階段,可惜那是類似南美的爛汙資本主義,後患無窮。老馬的名言‘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流著血和骯髒’,恰是中國惡性走資的最逼真寫照。”

朱鎔基和現在的當道者們的區別,只在於朱是個所謂“清官”,自己不是既得利益集團成員,只是“為藝術而藝術”地坑害百姓,屬於“自發的”資本家的護院家丁,而現在的當道者則是“自覺的”資本家打手,毫不含糊地自覺捍衛資本家利益,必要時毫不猶豫地動用槍桿子。我黨的施政目標,就是千方百計維護現有社會結搆,不容許任何人改變,力圖防患於未然,在騷亂爆發前消滅一切“事故苗子”,在事後毫不留情地鎮壓之,永遠只會把一切動亂當成是“境外敵對勢力”或是“一小撮階級敵人”顛覆中共政權的陰謀,絕無勇氣承認那是社會弊病乃至社會危機的表現。社會上之所以出現“群體事件”,最根本的原因乃是我黨罔顧弱勢群體的利益,直接就把他們視若無物。普通百姓根本就沒有可能正常表達自己意願,通過合法渠道與政府(也就是資方代理人)談判,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人家給逼得無路可走,忍無可忍,最後當然只能訴諸暴力。因此,說到底,我黨才是當今中國社會上最大的動亂苗子與震源。

就拿通鋼那規模如此之大的騷亂來說吧。我不知道事件的前因後果如何,也不知道陳國軍是否無辜受害的犧牲品,我甚至能同意,通鋼重組後,效益可能會較前有大幅度提升,但這些都是次要問題。我知道的就是,那麼大的一個重工業集團,它的產權重組必然要涉及到大量工人的基本福利乃至生機。因此,工人當然有權利過問廠子前途,當然有足夠權利捍衛他們的合法利益。如果在西方,哪怕是國企也罷,工會都可以代工人出頭,與資方談判,如果結果不滿意,還可以舉行罷工,直到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如果中國那個“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工人能享受類似權利,在廠方作出關係到他們切身利益的決定時有一定發言權,那又豈會被“極少數人”煽動起來,大規模犯罪?這亂子不是我黨釀造的,還能賴到誰的頭上去?

總而言之,中國國情最令人擔憂的就是:作為資方代理集團,我黨似乎吃定了弱勢集團,認定它是一頭可以永遠靠暴力摁住的餓狼,奉行的是“棒頭出孝子,槍下出順民”的“槍桿子裡面保政權”哲學。百姓表示自己正當訴求的一切和平方式都被鐵腕禁止,朝野雙方唯一的“對話”方式便是暴力,這就必然導致“官逼民反”,最後逼得弱勢集團使用官方唯一能聽懂的語言來“說服”官方。

這該是何等背時恐怖的景象?已有文明史幾千年的中國人,而今的統治集團怎麼會如此徹底喪失政治智慧,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

可惜這就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無論在哪個方向,我黨都在奉行“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教導:“武裝鬥爭是政治鬥爭的最高形式”,而且還天才地、創造性地將其發展為“武裝鬥爭是政治鬥爭的唯一形式”。無論是對付漢族普羅大眾,還是對付邊疆少數民族,我黨都只會用這門“語言”與對方“談判”。前段發生在新疆的暴亂,論本質與通鋼事件並無差別,我黨的應對也一模一樣:通鋼“群體事件”是極少數人旨在顛覆政權的破壞搗亂,而維族或藏族的鬧事則是旨在“分裂國家”的“恐怖主義犯罪”。這最終的結果,便只能是官逼民反,害得人家原來不想顛覆的也要顛覆了,不想獨立分裂的也要分裂獨立了。《廿四史》上白痴君王不罕見,如此白痴的統治者倒也少見。

我黨似乎正按“放臺獨,拖藏獨,滅疆獨” 的國策行事,準備拖死只追求真正自治、願意與北京談判解決問題的達賴喇嘛,換上以暴力追求西藏獨立的“藏青幫”,把同樣追求高度自治、願意與北京談判解決問題的熱比婭老太太等人打成本拉登式的回教極端分子與恐怖分子。此策當然可以苟安於一時,但若我黨發生內訌,或是碰上了重大天災人禍,則神州大地一定會化為修羅場。

當然這不在我黨的考慮範圍內。他們關心的根本不是國家最後是否會分裂,甚至也不是政權最終是否會被推翻,而是確保統治新疆、西藏、內地的龐大的資本家集團如何在眼下最大限度地實現利益最大化。這實現前提當然是持續剝奪弱勢集團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利。為此,他們當然不會恩賜給邊疆少數民族自治權,也絕不會將公民的基本權利恩賜給內地普羅大眾,只會反復捏造“分裂主義”、“恐怖主義”、“別有用心”之類老掉牙的罪名,以此作為使用暴力的藉口,“雄辯地”“說服”各族百姓,只要這些蠢動的餓狼能在自己生前給牢牢摁住了,我死之後哪怕洪水滔天?

這就是我為何要在去年年底預言“明年可能是個騷亂年”,看來這預言將逐年兌現下去,直至一發不可收拾。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第三十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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