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然:微博上的2011

【新唐人2012年2月22日訊】在2011年,幾乎每一種價值觀都在微博上引起了公眾的注意,成了公眾討論的話題。幾乎每一個公眾事件都有微博在推波助瀾,一個事件的信息在微博上掛出,幾乎迅速地在幾小時之內有上萬人甚至是十幾萬人的圍觀。通過微博,公民運用自己的價值觀剖析政治、運用自己的權利「逼迫」和「拷問」政府逐漸成為常態。

微博使媒體進入了自媒體時代

在微博上,每一個網民都是信息和事件的自由收集者、採編者、編輯者、發佈者。個人在微博上想說什麼,想表達什麼都是個人自己的事情,是每一個網民的興趣和愛好。微博世界,是言論自由表達的世界。

沒有微博自由,道德就變成了權力最願意舞弄的刀槍棍棒,理想就成為權力烏托邦的一部分。正是有了微博自由,才使多元價值觀有了展示機會,才使各種主義大放異彩。通過微博,人們看到社會存在的主義不是一種,而是多種,社會主義、民族主義、民主主義、民粹主義、自由主義等主義各領風騷。政治價值不是一種,而是多種,以辯論求得共識,以探討求得真理。政治觀念的多元化為政治體制改革提供了張力、動力和方向,並使政治體制在平衡中發展,在發展中進步。

思想權是每一個思想者的專利,不是思想家的特權。微博體現了思想權,部分地實現了思想權,它讓每一個網民成為一個平等的自由的思想者,讓每一個網民獲得了平等的思想尊嚴,即便言說的內容充滿著無意義的溝通,充滿著怪誕的荒唐,充滿著理想的烏托邦……政治是一個特殊場域,任何人都會對政治指手劃腳,越是複雜的政治,越是難以理解的政治,越容易成為人們在微博上議論的熱門話題。網民在微博議政、評政、監政乃至罵政,成就他們的政治生活,成就了他們稱之為人的本質。

微博改變了政治生態

有人對此曾做過一個形象的比喻:在微博裡擁有10萬粉絲,相當於一個新聞網站;擁有100萬粉絲,相當於一份全國性的報紙;擁有1億粉絲,相當於一個國家級的電視台,這就是自媒體的力量。

微博不但使政治體制改革重啟,而且還使政治體制改革提速。信息不是不流通嗎?通過微博流通。官員腐敗不是捂著掖著嗎?微博給曝光。政治體制改革不是很宏大嗎?那就一點一點來。政治體制改革時機不是不成熟嗎?那就由網民通過微博告知真相,告訴大家什麼叫成熟,什麼叫早熟,什麼叫半生不熟。

政治體制改革的成熟與否,不是既得利益集團來決定,而是由公民來決定,公民手中只要有選票,政治體制改革就成熟,選票會讓所有人從不成熟變得成熟。

微博甚至影響政治決策。比如「6•20」郭美美事件迫使公共慈善透明、「7•23」動車事故迫使中國鐵路進行改革、「11•16」血色校車事件使校車安全管理提上議事日程等。2011年幾乎所有政府的重大政策文件,在微博上都有評論,都有回應,都有批評,重大政策也因此都有改革。

微博促使官員改變行為。網民在微博上天天罵腐敗,天天罵貪官,天天監督權力濫用,讓領導穿鞋小心點,不要穿那麼貴,讓領導抽煙小心點,不要抽九九至尊,讓領導幹部盡快公佈「三公」消費,讓領導幹部早一點財產申報,讓那些反貪機構省點事,讓那些公民盡點心,讓每一個人都出點力,做了不花錢就能辦到的實事。網民的議政、罵政也起到了實際效果,有些官員因微博引發的不良事件而被處分、調任、停職甚至下台,有些領導幹部的不良行為、腐敗行為、權力濫用行為因微博而得到有效的遏制。

在微博上,謠言進入是低門檻的,謠言的粉碎也是低門檻的,造謠的成本低,粉碎謠言的成本更低。如果因為有謠言就需要權力代理人去判斷謠言,這自然省了網民的判斷負擔,可是網民都判斷不出的謠言,權力代理人就一定能判斷出謠言嗎?除非他們是上帝、是超人,超越了正常人的判斷,而事實並非如此,權力代理人也是人,他們也有判斷的侷限性,他們的判斷力也會如網民一樣出現失誤,他們的理性也有限,而且,他們又不是謠言的直接接觸者,他們的判斷甚至不如網民的直覺,權力代理人對謠言的判斷和追查比網民自我辨別成本更大。而網民自己通過與別人的溝通與交流,更有網民高手的參與,謠言往往在傳播的過程中就被粉碎,真相自然就會出現在人們的眼前。

必須指出的是,權力代理人由於和相關權力部門密切相關聯,利益相一致,官官相護不可避免。在利益的驅使下,權力代理人經常會做出背離常識的判斷,甚至成為造謠和傳謠的推手。比如媒體報導:「江蘇豐縣人民政府12月14日下午晚些時候召開校車側翻事故以來的第三次新聞發佈會,豐縣公安部門表示,根據當事司機洪旭最新的交代,事故發生時車上學生有47人,而公安部門能夠確認的人數為41人,此前公佈的這一數字為29人。」如果沒有微博對死亡29人的質問,死亡的具體人數可能還會停留在29人而不是47人。死亡29人就是謠言,死亡47人就是逼近事實真相。

微博使民主進入了「微民主」時代。在這個時代,一個人,一台電腦,一個手機,一個140個字的微博,成為了撬動政治的「大力士」。微博民意作為一種力量,可以使得傲慢的權力最終不得不低下頭,進而倒逼政治體制改革。

(此稿於《陽光》雜誌2011年第1期首發)

文章來源:《共識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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