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中國公民國籍權利受侵害的個案摘選

【新唐人2012年2月17日訊】《世界人權宣言》宣稱「人人有權享有國籍」,「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第十三條明示:「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5日在聯合國總部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規定「人人有自由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中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應該宣導和模範遵守這些人權宣言。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要確保中國公民在全世界受到普遍的尊重與權利保障,必須從國內、從本國政府及各駐外機構善待本國公民做起。但是很遺憾,無論中國大陸目前實際運行的政策、還是許多官老爺們的作風,在許多領域還在歧視、刁難甚至是迫害我們自己的同胞,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本文就中國公民在涉及國籍方面被本國政府機關及官僚侵權的眾多案例中例舉幾個,希望或多或少有「見一葉而知深秋」的效果,具體反映問題嚴重性的同時,進一步說明國籍制度改革的迫切性與重要性。

案例一海外華人要我維權,我能嗎?

2010年我遭受四年的政治迫害出獄後不久,收到一些要求我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幫助維權的請求,其中有一海外華僑丁華,打電話要求我幫她討回被剝奪的中國國籍權利,我經過幾天的慎重考慮答應試一試,我要求她提供自己的具體案例和一些情節,不久收到她的email回信,擇其一封摘錄如下:

2010年12月25日上午9:36,AmyDing寫道:

小陳:我知道你很忙,沒空給我回郵.但出乎意料地收到了你的回郵,所以我把它稱為你給我們外籍華人珍貴的耶誕節的禮物。

1、受到你的鼓勵我想把我加入美國國籍的心路歷程和為什麼會走上維權的路的經歷告訴你,讓你能多知道「具體的細節和問題」以備需要研究與解決問題時用。

我在1996年時讀到一篇文章說:美國有很多移民不肯加入美國國籍,原由是加入美國國籍沒有實質性的好處。但是一個國家移民多公民少對國家不是好事。為了改變面貌決定把老人補助費改為只有公民可享受。文章又說:美國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你愛它難道不應為她做些什麼嗎?所以在2001年,我的美國綠卡滿5年後我立即申請加入美國國籍。我想我老了,只能以此來報答在美國享受的民主自由。

加入美國國籍後,我的中國護照到期,想到中領館簽證才知他們不給我們的中國護照延期,以此來廢除我們的中國公民身份。至此,我才知道有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這裏有很多中領館的違法活動,以後分析)。

當我知道被開除中國國籍心裏很難過,很無奈。我們是升鬥小民能和它計較嗎?2005年我為家的動拆遷及退休金回國遭拒絕,理由是我沒有上海戶口,我去公安局申請戶口,又說我不是中國人。上海市公安局把我轉到中國公安部,公安部說我要退出外國籍才可恢復中國國籍。我說他們違反國籍法13條。應先恢復我的中國國籍,才退出外國籍(他們連憲法規定都違反,何在於國籍法?)。

我在語言學校學英文時,同學都親熱地叫我–chinese,但美國是一個講honest的國家,我只能老老實實的告訴他們,我不是中國人,我是"純種"美國人,因為我的中國護照給中領館剪了,上面每頁蓋滿了"作廢"的圖章.同學來自世界各國,他們加入美國國籍後,都有本國籍,所以都不理解我說的話.一個泰國女孩說,她們的泰國官員對她說,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護照。美國有三億人,其中一億是移民,二億是公民.公民中有來自200個國家的移民歸化而成.都是雙重國籍(中國人除外),為什麼不存在利少弊多的問題?美國的強大就是因為雙重國籍的人在為她作貢獻!中國人60多年互相鬥爭,兩敗俱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據筆者瞭解,丁華女士是上海某中學的數學教師,從教了20多年,十幾年前來到紐約,美國自由的空氣、平等的人際關係,健全的法治社會、近乎完美的關注弱勢全體的醫保體系,深深的吸引著丁老師,不久丁老師加入了美國籍。可是,丁老師加入了美國籍後,雖然,她沒有從事任何反對大陸中國和中共政權的事,但是,幾年過後她再想換中國的護照時,她被告知你必須用美國的綠卡才能領取新的中國護照。丁老師怎麼也想不明白,我是中國人,我出生在中國,為什麼我不可以向其他國家的公民那樣,可以擁有兩國或兩國以上的護照,丁老師一查世界的上的所謂大國和發達國家,都可以擁有兩國國籍。在極左思潮統治的前蘇聯,身為公民你可以申請加入外國國籍,但是,你不能放棄本國國籍。可是,中國大陸的規定是你加入了外國籍,就等於自動放棄中國籍。在多次尋找中國有關部門交涉無果的情況下找到了筆者,要求協助其和所有海外華人的國籍維權。

丁老師還曾說過「大陸中國的關於國籍相關規定,不是與時代同進步的法規。大陸中國政權制定的法律就是有問題的法律。現在海外的人數越來愈多,這些人在加入其他的國籍後,會對中國有威脅嗎。令外,大陸中國政權,自稱是人民的公僕,有公僕開除主人的嗎?倒退一萬步講,我們在海外流浪的主人們,想落葉歸根的時候,我的祖國母親,會拒絕一位漂流在海外遊子葉落歸根嗎?我們要回家見媽媽,還要我的僕人批准,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案例二《領館小姐哢嚓一刀剪斷海外華人哪根筋》

摘自世界之門論壇2009-11-04,15:47

朋友老張半年前入了籍,這個月老母親要過80大壽,上周第一次去辦理中國簽證,領館工作人員告知他取件時要帶原中國護照。當老張興致勃勃去拿簽證,不曾想領館小姐哢嚓一剪刀,他的中國護照從此作廢,中國國籍不再。老張為入籍猶豫多年,期間換過幾次護照,舊護照同樣被剪個角以示作廢,可是這一次絕對不同,用老張的話說,這一剪刀下去,如同剪斷了自己的一根筋,這根筋,連著中國的血脈,真不知道回去跟老母親怎麼交待。

就我個人的觀感,海外華人加入外國籍,同時希望保留中國籍,主要是從工作和生活便利出發的,當然,這裏面也包含一定的情感,尤其是對中國出生的第一代移民而言,他們內心有很深的中國根的情結;加之西方許多國家依據出生地法則,移民入籍並非永久的保障;此外,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護照到許多國家可免簽證,工作生活旅遊好處多多,是很大的誘惑;還有,入了籍不用考慮綠卡居住時間的限定等等,有些人入籍也是無奈的選擇。

有人指責入外國籍又想保留中國籍,批評這些海外華人試圖腳踩兩隻船,兩頭便宜都想占,並拿入籍宣誓來說事兒,甚至質疑這些海外華人的忠誠度和個人品德,我看是上綱上線了。宣誓加入美國籍,美國法律並沒有要求你放棄中國籍,入籍華人自己的願望也未必都想放棄中國籍,要和中國恩斷情絕。許多的美國人都是雙重國籍,又怎麼樣?難道這些美國人都有忠誠度的問題和個人道德品質問題?怎麼中國人希望保留中國籍就有問題了?

什麼事情都有利有弊,不知中國擔心什麼?加拿大,3000多萬人口,而常年居住在外國的加拿大公民達到280萬,被戲稱為加拿大的「海外省」,據說這裏面香港人就占去了5萬。現在有幾千萬華人居住在世界各地,如果中國大陸政府承認雙重國籍或者對國人依據出生地法則承認雙重國籍,中國不就多了一個實力強大的「外務省」了嗎,哈,比較起來「大家拿(加拿大)」,也不算是負擔太重。

案例三《奔喪遭拒子女中領館前悼詩人羅深原》

【澳洲中文網10月5日訊】(記者駱亞悉尼報導)中國著名古體詩詞對聯創作詩人羅深原,於約9月22號晨8時許,在粵老家去世,享年93歲。其旅居澳洲的兒子羅民強申請簽證回國奔喪,遭到使館工作人員多番刁難、脅迫,終未獲簽證前往參加其父葬禮,留下終生遺憾。羅深原在澳的親友於10月4日在悉尼中領館前為其舉行公開悼念儀式暨新聞會,並根據羅深原生前願望,其兒子羅民強宣佈已代其父鄭重聲明退出他曾奮鬥65年的中共。

案例四《中國駐美領事館,你們能不能別那麼官僚?》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71449.shtml
作者:Bigdan2011,發表日期:2011-7-302:52:00

公公去年去世了,留下了一點遺產,需要我老公和他在國內的二個兄弟共同繼承(婆婆早就去世了的),老公的兄弟去有關部門問了繼承手續,回答是需要國內的公證處出具一份繼承公證書,憑這個公證書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了。公證處需要的資料很詳細,其中一項是公公原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即證明三兄弟系合法的繼承人),老公的兄弟很快就拿到這個證明了,因為公公一直在這個單位工作,單位對其家庭狀況十分瞭解。另外還有一份檔是老公的委託書,因他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遺產繼承手續,所以委託國內的兄弟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國內的規定,老公出具的委託書需要中國駐美國領事館的認證。

剛好我們五月份要去洛杉磯,於是就心想親自去那裏辦吧。結果等材料交上去,辦事小姐只瞥了一眼就扔了回來,一句解釋都沒有。後來我們才知中國駐美領事館是分了片區的,洛杉磯領事館只受理西部幾個州的檔,我們住在中部,只能去芝加哥領事館。這事只能怪我們自己無知了,雖然辦事小姐的態度相當令人不爽。我們吸取了教訓,上網仔細查看了芝加哥領事館辦理認證的要求並一一照辦,先是將委託書拿給本地公證員公證(收費2美元),然後拿去州務卿辦公室辦理認證(2份檔收費20美元),下載申請表並逐項填寫,複印護照,然後去郵局買了45美元的Money
Order(2份認證40美元,另外5美元是郵寄手續費),填寫了回郵信封並貼好了郵票(往返郵寄費花了18美元多一點),並小心翼翼地在信封上面按要求注明了「認證申請」幾個字,領事館的網站上說不寫這四個字的話,就後果自負。掐指一算,不算洛杉磯的那趟損失,僅這一回,小小的委託書已經花掉100多美元,但好歹算是寄出去了,心想這次總不會有差錯了,費用總比回國一趟要省得多。

大約三、四天之後,老公接到了領事館打來的電話,說是缺資料,老公忙問缺什麼?回答說你得去國內的公安局開個證明,證明你和你父親之間的關係;老公一聽急了,說我來美國都20年了,早入籍了,國內的戶口也註銷了,公安局怎麼開證明呢?回答說,不知道,反正我們需要這個證明;老公又問父親單位出具證明可以嗎?回答不行;老公生氣了,問你們要這份證明做什麼呢?我是否有繼承權國內的公證機關會查清楚,對不對?回答是,公證處需要這個證明,我們也一樣需要,我們辦理遺產繼承的委託書認證都需要這個證明,老公氣得沒法,只好說,算了,你們把資料寄回給我,我不辦了。

這事想想就氣憤,我得補充問一問領事館的官爺們:1.按照打電話的人所說,既然你們辦理遺產繼承的委託書都需要這份資料,為什麼你們的官方網站卻不寫清楚?2.我們需要的僅僅是一份委託書的認證,按照你們官網的解釋,認證就是對州務卿的印章的真實性予以確認而已,為什麼你們卻非要提供父子關係證明?要求這個無關的資料,你們覺得合乎情理嗎?3.你們明知一個入籍美國的中國人的戶籍早已被註銷,為什麼還非要公安局為他出具證明?他本人不在國內,公安局怎麼會給他出證明?難道還要他回國一趟,拿回這個檔再送去給你們作認證?如果他能親自回國,就直接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手續了,還要這份委託書作甚?4.出具委託書的真正意義是為了簡化手續,不想回國,可你們卻非把事情搞得比回國一趟還要複雜。委託書還有意義嗎?中國駐美領事館的官老爺們,你們能不能少點官僚?多點人性?

案例五法輪功學員護照無理被扣、被拒延期和註銷

本文作者一直認為,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僅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事件,也是中共當局為自己製造了最有影響力的反對力量,是嚴重喪失民心的愚蠢行為。這種迫害,在涉及公民國籍權利上也有同樣行徑。

當一個國家的公民邁出國門的時候,護照就成了他們唯一可以證明自己國籍的合法證件。剝奪了護照,就等於剝奪了一個人的國籍與公民權利。如果國籍是一個公民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那麼護照同樣也是神聖不可剝奪的。為本國公民提供合法護照,是一個政府的基本職責與義務。據【大紀元2011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靜綜合報導)近些年來,有逾百名海外華人,包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駐外使館吊銷護照、註銷護照、或拒絕護照延期。中使館官員既不表明理由,也不說明法律依據,給在海外學習、工作的中國公民帶來很大麻煩,陷入困境,並製造了大量無國籍人士和國際難民,無人性地剝奪了他們與國內親屬團聚的權利。法輪功學員認為,中使館官員多以「你自己心裏明白」、「我想你比我清楚」等語搪塞應付,似乎自知這種做法無理及無人性,並違反了中國憲法和國際公約。

作者王華在一篇題為《誰不讓我們當中國人?》中寫到:早在2000年7月,朋友的女兒慧慧在英國出生了。按照英國法律,她應該跟隨留學的父母享有中國國籍。可由於孩子的父母修煉法輪功,慧慧一直是個沒有國籍的孩子。儘管慧慧的案子被人權組織上報到聯合國,中國駐英大使館也一直不顧國際輿論的譴責,拒絕給一個中國孩子發放中國護照。

2002年澳洲悉尼的法輪功學員芮駿女士準備赴上海探望患肺癌晚期、命在旦夕的母親,但中共悉尼領事館卻取消了原來發給她的入境簽證,理由是芮駿還在修煉法輪功。

日本法輪功學員張淑華2003年9月遺失護照,向大阪領事館申請,領事館以各種理由推拖,一直等了7個多月。「因為我煉法輪功,中國使館連門都不讓我進。」而後領事館則以登報作廢的報紙是《大紀元時報》而予以拒絕。「我們不因為你煉法輪功不給你辦,但《大紀元時報》登了法輪功在國內被迫害的事實,所以我們不能給你辦。」

美國華盛頓DC法輪功學員石偉回憶,2003年12月底,她到使館簽證處為即將到期的護照延期,並繳納了費用。她和先生2004年1月6號到簽證處取護照,一名姓林的使館官員反問他們夫婦倆,知不知道護照被扣的原因。石偉覺得奇怪,她說:「林問有沒有去大使館前煉功?溫家寶總理來的時候有沒有去?我說去了。我說我是中國公民,總理來了我當然可以去。……」。

2004年2月,澳大利亞法輪功學員趙秀蓮到中國駐悉尼領事館申請辦理護照延期手續,被領事館官員拒絕,理由是修煉法輪功。悉尼領事館的陳副領事說:「修煉法輪功,到領館請願就是反黨,反政府行為,你就別想回中國,你去申請難民吧。」趙秀蓮表示:「我為中國辛辛苦苦工作了三十三年,就這樣毫無道理地被拒國門之外,還要我淪落為難民。」

2004年12月,芝加哥法輪功學員楊森到芝加哥領館延護照。一個星期後,在取護照時,一個姓周的領事稱不能延期。什麼理由?周領事說:「沒有理由。」楊森說,「還是我挑明瞭吧,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周領事面露為難之色,暗示這是上邊的決定。他們只是在執行。

2005年,旅居美國的華人王文怡女士,在得知國內的父親突然去世的消息之後,於5月3日與19日兩度前往駐紐約領館申請護照回國奔喪,並送上一份講述護照被中領館註銷經過的陳述,但是中領館工作人員拒絕接收。王文怡表示在中國這片古老的土地上,上下幾千年文化,在孔子為代表的儒家中庸思想等影響下,社會崇尚仁、義、禮、智、信等理念,尊師、尊長輩,父慈、子孝和「忠孝節義」成為人生在世做人的標準。「在護照問題上對我的刁難,並阻止我回國赴喪,既嚴重違背國際人權準則,又充份彰顯了他們反民族傳統,反人性的本性。」。

案例六海外異議人士要求回國權利

《新聞自由導報》創辦人曹長青20年前來到美國,護照要到期的時候,一般按常規到中國領事館辦理延期。但是在紐約領館辦延期的時候,他們不但沒給延,反而蓋上一個戳,上面是「註銷」兩字。我問他們,為什麼把護照給註銷了?他們連個理由都不給,說「你心裏明白」。我說,你註銷護照總得給個理由,如果你認為觸犯了法律,那是哪一條?他們根本就不回答。曹長青評論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這麼大一個國家,取消一個公民的資格,吊銷護照,總得給個理由吧。但他們連個理由都不給,最後竟然耍無賴,竟然對我說,這個事情是北京高層決定的,你要去北京找領導解決。那你把護照給吊銷了,人沒法回去中國了,你還說去找北京領導,這不完全是荒唐、耍無賴嗎?最後我說找你們領館負責的,那個辦護照的人說領導出差了,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還是耍無賴。

中國問題專家、著名時事評論員盛雪1996年9月份的中秋節,她申請簽證回國探望母親被批准,但在機場被扣押和審問,被逼寫悔過書遭盛雪拒絕,24小時後被原機遣返回加拿大。

王若望、劉賓雁等知名文人客死他鄉,留下未能在有生之年「用自己的腳踏一踏那片土地」的遺憾,也激起一波波的爭取回國權行動。2007年,旨在幫助流亡海外民運人士回國的「我要回家運動」成立。2008年3月,王丹及其他十五名流亡海外的的中國異議人士發表公開信,呼籲北京依法恢復、延續或更換他們持有的中國護照,同時懲辦那些由於瀆職或進行迫害而侵害他們公民權利的官員。這封公開信署名的中國異議人士除了王丹之外,還有楊建利、胡平、郭羅基、陳一咨、吾爾開希、張偉國、劉剛、陳小平、吳仁華、劉念春、傅申奇、易改、蔡桂華、魏泉寶、王軍濤。

2009年,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先後八次回國被拒,憤而留宿日本成田機場92日,直至獲准回國。2010年,民運人士鄭存柱在其中國護照到期之際,搭飛機回廣州,在機場被扣查三天後又被驅逐回美國。最近旅英作家馬建回國被拒,原因在於它不願意做:「簽定協議,保證回去不涉政治活動」的保證。2011年初,香港著名民運領袖司徒華去世,王丹、吾爾開希
申請到香港參加追悼會也被拒絕。

2011年8月8日香港《蘋果日報》署名李平的評論表示,近年,雖然間中有流亡海外的異見人士獲准回國,如:著名詩人北島被特別批准回國,當天出席在青海舉行的青海湖國際詩歌節現年62歲的北島,六四後流亡海外,北島1994年曾返國,但在北京入境時被遣送美國,除2001年因父親病故獲當局特准回國奔喪,20多年來一直被內地當局拒絕回國,四年前他應聘在香港中文大學任教後,很少議論大陸政治。他今次獲准回國,據悉是中共中央候補委員、中國作協主席鐵凝作擔保,才得以成行。顯然,北京當局扭曲、綁架了回國權,以此作為招安、分化異見人士的籌碼,是將囚禁、釋放知名異見人士作為外交籌碼的延續。作家李承鵬感言說:「詩人回來了。可這裏已沒有詩。這裏的詩是:卑鄙是高尚者的通行證,高尚是卑鄙者的墓誌銘」。流亡臺灣的異見詩人貝嶺希曾數度回國,但每次都在海關被拒入境,並原機遣返。望北京當局一視同仁,讓他回家「探訪已經九年未見、雙腿不良於行的母親,已六年未見的父親」。

【大紀元2012年01月13日訊】2012年中國新年將至,中國同胞也紛紛想回大陸探親、訪友、過春節。不少人來電詢問,去中領使館簽證或辦護照延期時,中領館要求籤寫悔過書,坦白來美國申請庇護是假,為拿綠卡是真,在中國也未受任何迫害,將來也決不與大陸政府作對。這樣的悔過書該不該簽?

在網上,類似的案例的不可勝數,限於篇幅,不再下載舉例,也不妨同樣以一段網上下載的英文結束本篇:Whentheearthquake
happenedinShichuan,theyasktheoverseaChinesetodonatemoney.
WhentheOlympictorchrunningisbeenattacked,theyaskOversea
Chinesetoprotect,whenitcomestothecitizenship.theysaynoto
overseaChinese,whatthey
do?(譯:當四川發生地震時,他們向海外華人募捐,當奧運聖火運行被攻擊,他們請求華僑保護。而當涉及到公民身份(國籍權利)時,他們卻對海外華人說:不!,他們在幹什麼?)。中國自古就總結出了社會發展「天順民意」的規律,但無論民意還是民怨,都是一點一點積累起來的,「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在國籍法及僑務政策上,到底是利用華僑為主導,還是服務華僑為主導,中共當局有自己利害的掂量,海外華人心中也有自己的一杆稱呀。

文章來源:《參與》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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