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姐吴英二度判死刑 網友:罪不當死

【新唐人2012年1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姜曉文綜合報導)倍受關注的浙江億萬富姐吳英「集資詐騙」案,於1月18日二審宣判,浙江高級人民法院宣佈維持吳英死刑的判決。結果一出,立刻引來社會對司法不公的強烈辯論。很多人表示:「吳英罪不當死,一定有黑幕,這就是民和官的不同待遇啊!」

對於判決結果,吳英的辯護律師張雁峰接受BBC記者的電話採訪時表示認為,吳英的借款行為僅僅是浙江非常正常的民間借貸,屬於民事案件的範圍,根本不構成犯罪,更不應該被判處極刑。

據悉,此次開庭是措不及手,吳英的兩個辯護律師都剛好在外地出差。所以致使宣判時,記者不多,許多關心此案的人都還在趕往法庭的路上。

大陸媒體報導,2011年,在獄中的吳英處於求生本能,舉報了10多名官員,並且對案件提出了質疑。但只有3位跟東陽、金華沒多大關聯的官員和銀行家被宣布落馬。

吳英父親吳永正透漏:「在二審前後,當地有部分官員上下活動,集體聯名要判吳英死刑,他們都是官官相護。並且東陽市政府在這期間查封本色集團,公安局有關人員聯合拍賣公司開始拍賣部分吳英個人財產。」

吳英罪不當死

天使投資人薛蠻子對於吳英的判決在微博中表示,「人死不得復生。吳英罪不當死。」

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微博中對吳英被判死刑反問,「若法無定律,豈可以死試律?」

搜狐董事局主席張朝陽在微博中留下「唉,慘!」兩字,表達對吳英被判死刑的感嘆。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微博中呼籲法院「刀下留人」。

中國金融博物館理事長王巍認為,判死刑不僅是法律的恥辱,也是全體公民的恥辱。將制度和社會問題歸結到一個毫無特權和資源的草根女子身上,這個不公平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這個等待已久卻不意外的結果,網友紛紛表示吳英無罪、真正有罪的是那些禍國殃民的貪官污吏、披著人皮的狼,所以最應該殺的是貪官!

網友憤怒地說,如此重判吳英,是因為她在押期間檢舉了一些地方高官,有人怕被揭出,所以希望她永遠沉默。

同時網友質疑,在吳英被捕後的日子裡,她的財產是怎樣被非法處理的?誰是受益者?那些一定要處死吳英的官員為什麼害怕吳英?這裏面大有文章!

一貴州網友表示,山西的局長郝鵬俊撈了7個億只判了20年,浙江的小老百姓吳英借了7個億卻判了死刑,中國的法律很不要臉,很無恥、非常的無恥!殺人都不判死,民間借貸即判死?什麼世道?

事件回顧

1981出生的吳英曾被稱為「東陽富姐」,06年4月至10月之間陸續註冊和籌建十多家子公司,跨域房產、酒店、建築設計和裝潢、汽車美容等多個行業。

吳英向十多人集資了7.7億人民幣,因包括期貨在內的生意虧損,2007年初,吳英因涉嫌「非法集資詐騙」被抓。有3.8億元債款無法償還。

大陸媒體報道,2009年12月18日,浙江東陽吳英集資詐騙案一審作出判決稱,吳英於05年5月至07年2月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等手段,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案發時尚有3.8億元無法歸還,還有大量的欠債。一審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後第10天,吳英不服,表示上訴。

2010年7月和2011年8月,為爭取寬大處理,吳英在看守所內相繼檢舉了17名地方官員和銀行負責人。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