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懼怕曝光腐敗案這是神馬人大代表

【新唐人2012年1月18日訊】 針對腐敗案的頻發,廣東省人大代表鐘課枝說,這個數字最好不要每年都上升,否則會覺得很黑暗。她希望媒體要多些正面宣傳:假如我們看到的都是今天倒了這個市委書記,明天倒了那個市長,多悲哀啊?那證明我們的機製出問題了。我不想看到這個,我的承受力太差了。(1月17日《信息時報》)

  
這個數字最好不要每年都上升,否則會覺得很黑暗──本以為這位人大代表會借此批評政府反腐不力,建議政府加大反腐力度,從而降低貪腐數字,沒想到她卻話鋒一轉,把矛頭指向了媒體,要媒體加強正面宣傳,彷彿當下腐敗案的頻發,是媒體的報導帶來的,是缺乏正面宣傳的媒體報導取嚮導致的。這套掩耳盜鈴的邏輯,實在是狗屁不通。
  
面對貪官的頻頻落馬,媒體怎樣報導才叫是「正面宣傳」呢?為了表面上的虛榮與和諧而隱瞞不報?為了遮住這些醜,而報導一些不貪的官員,宣傳他們是如何勤政為民,如何清正廉潔?營造一種「百官共廉」幻覺,讓人民生活在這種「看不到負面新聞」的幸福幻覺中?
  
其實,對這種荒誕的邏輯,廣東省代省長朱小丹已經作了最好的回應:不想看到,不等於不存在,如果我們的隊伍中存在問題,是不應該向人民隱瞞的。如果想看到美好的東西,就必須把這些髒東西放到陽光底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老百姓才能更加自覺地起來監督──確實如此,那種寄望以媒體的「正面宣傳」來遮羞掩醜的思維,以正面報導來粉飾現實的邏輯,不僅無法讓腐敗案的數字降低,恰恰正是貪官落馬此起彼伏的罪魁禍首之一。
  
很多貪官落馬時,都有過這樣的懺悔,覺得是那種「只有奉承,沒有批評」、「只有吹捧,沒有監督」的氛圍害了他們,讓他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都感慨「如果當初有人監督就不至於落得現在這個下場了」。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我們平時的正面宣傳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只有等到貪官落馬的時候,才打死老虎,才去曝光他們的醜聞。而在官員在位的時候,缺乏監督,都是塑造正面的形象,不敢有監督。
  
一方面希望貪腐的數字不要再上升,一方面又希望媒體多些正面宣傳,這無異於自打耳光。阻止貪腐數字的不上升,無法通過不報導來實現。正面宣傳是一種自欺欺人的鴉片,只會縱容更多層出不窮的貪官。
  
腐敗案頻發,反腐缺乏力度,我們的人民選出來去監督權力約束政府的人大代表,不僅不去問責權力,不去向反腐者施壓,反而去怪罪媒體,把問題推到媒體缺乏正面宣傳上面,這不僅僅是說錯話的問題,更是站錯了位置。腐敗得不到有效的遏制,也與我們有太多這樣不稱職的人大代表有關。

文章來源:《珠江晚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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