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高波:中國司法史黑暗的一天

【新唐人2012年1月14日訊】今天是貴陽「黎慶洪涉黑案」開庭的第三天,在開庭過程發生驚人的一幕,該案辯護律師之一,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律師(女)因對審判長剝奪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提出抗議,被審判長訓誡並要求不得再發言,遲律師仍堅持抗議,審判長立馬吆喝法警上前驅逐遲律師出庭,遲律師異常激動至當場暈厥,然而審判長仍堅持開庭,後在全體辯護律師的抗議下,暫時休庭,由其它律師將遲律師抬出法庭搶救。此前,該審判長已動用法警將三名辯護律師驅逐出庭,訓誡數名律師數次。

貴陽黎慶洪涉黑案是一個有較大爭議的案件,該案自貴陽市公安部門2008年開始偵辦,後黎慶洪等十七人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被判處長短不一的有期徒刑,但黎慶洪等人上訴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後,高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撤銷原判,發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據報導,該案在審理的過程中,黎慶洪犯罪地(開陽縣)民眾及有關政府部門向法院提書面意見,認為黎慶洪等並不是所謂的「黑社會」。

按正常程序,該案發回重審後應該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另行組織合議庭對該案進行重新審理。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貴陽市中院還未重新審理時,貴陽市檢察院卻對該案撤訴了,把案子退回了公安,公安便開始了大規模抓人,後被控黑社會人員達五十多人,增加了近四十人,包括原案中接受過律師調查的多名證人這次也變成了涉黑案的被告人,更為奇怪的該案發回重審是指明由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重新審理,但在該案被告人數量翻了幾番,罪名又增加了幾個,案件的社會影響和複雜程度更甚的情況下,貴陽市中級法院並沒有按省高院的規定重審,卻降級由貴陽市一個區(小河區)的法院對本案進行審理。也罷,貴陽一個區的法院審理則應由相應區檢察院出庭公訴吧,但又是由貴陽市檢察院檢察官出庭公訴。

這荒唐一幕讓人不得不想起湖北京山的「佘祥林」冤案,當時佘祥林被控殺妻被荊門市中級法院判決死刑,佘祥林上訴至湖北省高級法院,高院認為事實不清,發回荊門市中級法院重審,後來,荊門市政法委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由荊門市中院將案子交由京山縣法院一審,把弓拉滿(意為判最高的有期徒刑十五年),佘如果上訴到荊門市中級法院,便維持原判,這樣,本案不出荊門,就可以搞定,以此避開省高級法院的監督。如果不是死人復活,佘祥林永遠也別想平反。

今天,當這一幕又在貴陽市上演,來自全國免費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律師們如果不對本案的程序上的荒唐提出抗議,便是莫大的失職,但是,該案審判長對律師們依法提出的抗議不是引用法律條款進行回應,而是不斷地吆喝法警將律師驅逐出庭,直至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女律師遲夙生當場暈厥。這,還是法庭嗎?

童高波律師於江城武漢

文章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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