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前律師擔心其安全

【新唐人2012年1月5日訊】(自由亞洲報導)加拿大外交部表示,知道中共審理賴昌星案的進展。但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律師則認為,人們有理由擔心賴昌星的處境。

加拿大聯邦外交部表示,加拿大政府知道中共公安部和海關,已經完成中國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偵查工作,並將案件移交給中國檢察院辦公室,正式對賴昌星提出檢控。加拿大聯邦外交部發言人拉塞爾(Jean-Francois Lacelle)指出,加拿大外交部長白德(John Baird)不會親自就賴昌星案發表看法,不​​過加拿大政府知道事件的具體進展。

據中共官方媒體的報導,中共已經完成對賴昌星的偵查工作。賴被指涉嫌走私燃油、汽車等貨物,並行賄數十個國家工作人員。案件近日移送廈門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報導指出,賴昌星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賴昌星于1999年8月攜妻子曾明娜和三個孩子從香港潛逃到加拿大,轉年6月份,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2001年7月3日加拿大獨立的難民委員會開庭審理賴昌星一家的難民申請案。在經過近半年的審理後,拒絕了賴昌星的申請。此後,賴昌星一直在和加拿大移民部彼此就案件進行反复上訴,直到去年,在中國官方多次保證不判賴昌星死刑的前提下,加拿大最高法院最終駁回賴昌星的上訴,於7月23日,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期間長達12年。

有研究賴昌星案的加拿大學者認為,按中國目前的法規,賴昌星涉及兩罪的最高刑罰不會判死刑,估計中共政府會信守向加國政府作出不處決賴昌星的保證。

而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律師馬塔斯認為,中共審理遠華案一直不尊重法律,案件曾倉促判處21個死刑,其中有八人被執行槍決。同時,包括賴昌星大哥賴水強等多人在內,莫名其妙死在監獄裡。所以人們始終有理由擔心賴昌星的人身安全:「我認為當然有理由憂慮他的處境,在這個案子裡,已經有八個人在被判處死刑後處決了。」

加拿大外交部在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後,表示曾探訪過賴昌星,賴昌星情況正常。但是,加拿大外交部不願意透露任何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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