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外幣案 傳大寶法王列被告

【新唐人2012年1月2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2日專電)去年初陷入不明外幣風波的西藏宗教領袖第17世大寶法王噶瑪巴,今天傳出因本案已遭正式列為被告。噶瑪巴辦公室則表示,已提供警方全部相關文件,未來將全面配合辦案。

「印亞新聞社」(Indo-Asian News Service,IANS)今天引述喜馬偕爾省(Himachal Pradesh)警察局長曼哈斯(D.S.Manhas)報導,起訴書已將噶瑪巴正式列為本案的第10名被告。他說,「經調查,警方作成噶瑪巴涉案的結論」。

警方上個月已針對去年1月下旬,在噶瑪巴駐錫地達蘭薩拉(Dharamshala)上密院查獲的不明外幣1事,向喜馬偕爾省烏納(Una)縣地方法庭法官托馬(Rajesh Tomar)正式起訴。

曼哈斯對媒體簡報說,噶瑪噶千信託(Karmae Garchen Trust)由噶瑪巴主持,所有與購買土地有關的交易都在他知情的情況下,由噶瑪噶千信託執行。

報導引述噶瑪巴辦公室秘書長及發言人噶瑪瓊迦巴(Karma Chungyalpa)說,辦公室方面已提供警方有關本案的全部細節及文件,未來也將全面配合及協助辦案。

喜馬偕爾省警方去年1月26日先在1部汽車上查獲逾1000萬盧比(約新台幣568萬2500元)現鈔,遭逮兩人供稱相關款項是上密院的購地款。

警方27日搜索上密院,查獲包括印度盧比和多種外幣在內,總值近7000萬盧比的現鈔。噶瑪巴辦公室當時強調,相關款項是全球各地信眾供養,絕無不法。

噶瑪巴去年1、2月間,因不明外幣案,曾兩度遭調查小組詢問,並一度遭軟禁在上密院。

大寶法王2000年抵西藏流亡政府所在地達蘭薩拉。印度情治單位對於當時年僅14歲的他,在區區數名隨從陪伴下成功逃離西藏,多所懷疑;甚至質疑他是中國大陸的間諜。

上述遭查獲的外幣包括若干人民幣在內,導致印方再度懷疑他與中國大陸有關聯。本地媒體也捕風捉影,導致噶瑪巴為大陸間諜的說法再度甚囂塵上。

經好幾輪調查後,喜馬偕爾省政府去年2月11日澄清,噶瑪巴與遭查獲的大批來路不明外幣無關,也未涉入寺院活動和非法人頭戶土地交易。

印度前內政部常務次長比拉依(G.K. Pillai)則在去年2月16日表示,中央政府並沒有將噶瑪巴當做中國大陸間諜,還給大寶法王清白。

大寶法王本人在去年5月2日首度針對不明外幣事件公開表態,強調「我不是中國在印度的間諜、特務或臥底」。他當時還說,「現在,我要清楚表明,我十分感謝印度人的盛情,我永遠都不會做出任何違背印度利益的事」。

大寶法王1999年逃離西藏,2000年1月5日抵達達蘭薩拉,1年後取得難民身分。經多次申請出國遭拒後,新德里當局2008年首度同意大寶法王出國。當年5月15日至6月2日,他赴美國訪問。

去年7月大寶法王再度展開為期兩週的美國弘法之旅,為其第2次國際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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