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實名制:為什麼?憑什麼?

【新唐人2011年12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國各地開始實施微博實名制,線民開微博須提供身分證號碼及真實姓名。繼北京本月16號宣佈實施微博實名制後,上海在12月25號也宣佈正式試行微博實名認證註冊制。

香港《明報》報導說,上海從12月26號開始試行微博實名制,微博客新增帳號必須以真實身份資訊註冊。近期,中國大陸的北京、天津、廣州、深圳的微 博客網站也已經試行微博客新增帳號以真實身份資訊註冊。官方新華社報導說,上海等地微博客網站新增帳號以真實身份資訊註冊試點工作,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 央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強對網路資訊的管理。

湖北隨州的維權人士劉飛躍表示,北京、上海等地實行微博實名制是為了加強對互聯網的控制,

“網路的特點就是它的互動性強。它的資訊 流動性快。微博是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微博它不能等同于傳統的很正式的一個媒體,不能把它定為一個媒體。所以從這樣的角度來說,要求每個人發表一百多個字 用真名、用實名應該說不符合網路的本質的。除非當局有它的考慮,要加強控制它,限制人們言論表達的空間。”

報導說,目前中國各地對微博客 用戶實行真實身份註冊,只在新增用戶中進行。以個人名義註冊的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號碼等資訊,以組織、機構、單位等名義註冊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等信 息。用戶提供的身份資訊,由微博網站向國家權威機構比對認證。對已註冊的微博客用戶採取逐步規範的方式,陸續實行真實身份資訊註冊。中國的的微博實名制要 求微博用戶以真實身份資訊註冊及比對認證在後臺進行,在前臺用戶可以使用真實身份,也可以選擇網名、昵稱等,網站充分尊重個人意願。

北京的律師郝勁松對此表示,北京和上海等地的微博實名制規定缺乏法律依據,

“最早應該是北京實行的吧。首先我們認為北京的有關部門比如新聞辦也好,還是市公安局也好,它出臺這樣的規定,它沒有權力。它不是置備這種規定的主體。因為實 名制這種東西要地方法規或者全國人大立法,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如果說一個政府的新聞辦就可以代替市人大或者是全國人大來制定這樣具有強制性的規定, 那我們認為它違反了立法法。因為立法法有明文規定像這種地方性的法規應當有地方人大立法。那麼地方人大在立法的時候就要進行調研,要召開立法聽證會或者立 法座談會,徵求各方面的意見,首先立這樣的法。”

郝勁松律師認為,目前中國的所謂 ‘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做法是事不合法的,為什麼在微博上發表言論的用戶必須實名註冊?憑什麼要求用戶“後臺實名”?法治原則的基本原則是,只要法律沒 有明確禁止的,人們都有選擇是否為之的自由。對政府而言,只要沒有法律的明確授權,就不能任意對個人的合法權利施加不當限制。

“而且我們 認為實名制可以說根本找不到任何的法律依據。有沒有法律依據?違反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言論自由?因為我們知道言論自由包括實名發表言論自由,也有匿名發表言 論自由。我作為一個人,我以什麼樣的名字去發表我的觀點這是我的權利。比方說我在一些雜誌或者報紙上署名,我可以署我的真名,也可以署我的化名或者我的筆 名,這都是我的權利。”

郝勁松律師認為,言論自由的核心是,人們可以自由地批評政府,自由地就公共事務發表看法,即使其言論與事實不完全一致,也不應承擔法律責任。他認為,中國各地推出的微博實名制會限制人們在網路上自由表達的勇氣,使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成為一紙空文。

“同樣的道理,我們在微博用實名制發言,我可以實名,也可以匿名。但如果說你必須讓我實名的話,我可能去發表講話,發表真實觀點這樣的自由就會受到干擾。為什麼這麼講?比方說在中國批評政府可能會冒很多風險的。所以有些人選擇了匿名。而你必須讓他實名,他就會選擇沉默。因為他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因為在批判政 府和說某件事情的話他有恐懼。所以他就減少了這樣的一個發言。實際上等於說侵犯了他言論自由的一些權利。等於是變相侵犯了他的權利。”

微博的出現和普及,大大方便了人們的思想交流和資訊傳播。郝勁松律師也指出,在中國,網論及微博上確實出現了一些虛假資訊和惡語謾駡等不良現象,但總體而言,大部分線民都在善意使用微博,進行理性交流。當前在中國大陸,微博並沒有成為違法犯罪的滋生地。即使真有違法犯罪行為,也完全可以根據現有法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沒有推行微博實名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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